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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2023-03-20 相关院校:广西师范大学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通知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复试名单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院将在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官网公告、并以短信方式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留意手机信息并及时回复。
(二)调剂考生于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登录并填报信息,具体调剂信息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至26日。
事项 |
日期及时间 |
地点 |
报到及资格审查(现场) |
3月25日 9:00—12:00 15:00—17:00 |
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职师楼一楼大厅 (育才校区) |
笔试(现场) |
3月26日 9:00—11:00 |
报到时另行通知考试地点 (育才校区) |
面试(现场、分5个专业方向) |
3月26日 14:00—18:00 |
报到时另行通知面试地点 (育才校区) |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工作。
(二)学院按学校要求落实复试工作的规范运行,根据各方向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组建各专业方向专家复试小组(每组由1名组长、4名组员组成),组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收集,并按时上报研究生院保管。
(三)在复试前,学院组织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纪律教育,明确复试工作规范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确保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学院严格按要求做好复试试题的保密工作。
(四)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监督调剂生复试入围遴选、考评、录取及建档管理工作;监督录取信息公示、咨询答疑及考生申诉工作;监督新生入校资格复核工作。
四、复试流程
(一)复试准备
1.现场报到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到我院现场报到,时间地点见“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2)缴纳复试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扫描我校财务处统一开通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交纳复试费(180元/人,二维码附后),不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3)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具有连续注册信息的学生证);(2)初试准考证;(3)居民身份证;(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除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所在页面;(5)在职人员考生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同意定向就业培养的协议书或证明;(6)本科成绩单;(7)个人简历;(8)其他各类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论文(设计)(如毕业论文或设计还没做出来,可提供开题报告)等能力证明材料;(9)复试费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注:考生须出示1-5项材料原件,并将1-8项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于现场报到时提交(一式5份)。
3.复试材料审核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将按学校要求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准予参加复试。经查实考生以弄虚作假获得复试资格的,复试成绩无效,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4.相关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请第一时间及时联系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无故缺席或失联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考核,其他复试纪律按《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内容为“学术写作”,主要围绕职业教育重大改革出题,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政策理解、学术论证和书面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环节分旅游、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文化艺术、财经商贸五个专业方向考场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均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 专业素质考核(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以及创新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等。
(2)综合素质考核(40分)。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及考生的人文素质、表达能力及合作意识等。
(3)外语听说测试(10分)。包括英文自我介绍和专业外语能力考核。
每位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15分钟,具体时长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同等学历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程,以现场笔试的形式进行。
五、复试成绩核算
(一)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面试全程由各专业面试小组负责考核,由每位面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最终取算术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成绩不作量化,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六、录取办法
(一)我院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各专业方向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少干计划、士兵计划考生不参与排名)。综合成绩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 = ----------×50 + -------------×50
初试满分 复试满分(100分)
(三)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分类排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类排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分别单独排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即60分以下);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即60分以下)。
(五)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设置为“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及时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后,不能更改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
(六) 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类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培养考生提交定向培养单位协议书,“双少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附户口本户主2页及本人1页复印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提交相关协议书(以上协议书为一式三份),于6月1日前以邮政快递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相关复试工作的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亦可在现场报到时咨询。
八、联系方式
1.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5832262
2.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纪委 电话:0773-5825278
九、本办法由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2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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