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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4-03-26 相关院校:黑龙江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文件精神和《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研招[2009]48号),及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计划、初试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黑龙江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校复试规则及实施办法,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组 长:刘德权
副组长:丁立群
成 员:关 健、何颖、樊志辉、姜晶玲、乔榛、白文昌、张显
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对黑龙江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长:曲科军
成员:田成义、刘彦辉
3.各招生学院要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并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诸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学校的复试规则,结合学科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标准和办法。
(2)按本学院招生学科成立专业复试小组。
(3)组织本学院各学科复试的命题(含笔试、综合面试及外语表达能力测试)、评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4)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4.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一般应为5—7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名(可由组员兼任或另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记录员要对每位考生综合面试、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的作答情况清楚记录,并妥存备查。
各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的综合面试、外语表达能力测试、专业课评卷、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二、上线生源情况
教育部2014年向我校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764人,其中学术学位962人,专业学位802人。依据《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测算结果,我校学术学位共有上线考生799人(含推免生等计划159人),上线生源短缺163人;专业学位共有上线考生454人(含推免生计划111人),上线生源短缺348人。与2013年相比,缺额情况有所增加。
三、复试录取原则
1.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因招生计划不能相互调用,故分别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2.在学术学位学科专业的招生中,对上线生源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一般按不超过一级学科招生计划的150%划定复试人数。一级学科内部依照生源不好的专业完成不少于60%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低于10人且生源好的专业至多保留200%的生源、招生计划高于10人且生源好的专业至多保留150%的生源的原则确定复试人数。生源不好的专业领域可进行校内调整的,先接收校内生源,后接收校外调剂;不能进行校内调整的直接进行校外调剂。
3.在专业学位的招生中,对上线生源超过招生计划的专业领域按保留150%上线生源的原则确定复试人数。生源不好的专业领域可进行校内调整的,先接收校内生源,后接收校外调剂;不能进行校内调整的直接进行校外调剂。
4.根据各学科复试人数,划定《黑龙江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附件二)。
5.对于符合全国A类考生分数要求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要求的学术学位学科专业考生,先在学术学位内进行调整。不能进行学术学位内部调整的考生如其符合专业学位的招生条件,引导其改报相关的专业学位领域。
6.上线生源严重不足的学科专业,学校将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从校外调剂合格生源。
7.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为合格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调剂考生数量如不超出招生计划,也为合格复试;如超出招生计划,则按照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
四、校内调整
(一)学术学位学科专业的内部调整
1.各学院根据学校的复试录取方案,与相关考生沟通协调,具体执行学术学位学科专业的内部调整工作。
2.各学院组织被调整考生严格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自愿选择可选学科。
3.完成专业调整的考生按原报考专业进行复试,其录取类别在原专业确定后带到调整后专业。
(二)学术学位考生改报专业学位相关领域
我校2014年不涉及该类情况。
五、校外调剂
1.对完成招生计划比例低于60%且无法进行校内调整的专业领域,学校将从校外调剂合格生源原则上使其尽可能完成不低于60%的招生计划。
2.调剂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分数要求须符合就高原则。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我校的校外调剂工作于3月25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正式启动,第一轮调剂工作预计3月28日(周五)前结束。
六、复试时间
第一轮复试定于4月2日(周三)至4日(周五)进行,其中:
1.4月2日、3日考生进行体检。
2.4月2日白天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
3.4月2日18:00至21:30进行外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
4.4月3日至4日各学院组织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
5.4月3日各学科专业评阅专业课笔试试卷。
6.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各学院于4月3日至4日自行组织。
七、复试内容及形式
法律硕士及翻译硕士两个专业学位的复试具体内容、形式及要求参见《黑龙江大学关于招收攻读2013年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其他专业的复试具体内容、形式及要求参见《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
八、成绩计算及录取
1.法律硕士及翻译硕士两个专业学位领域复试成绩,满分400分,其具体成绩计算及要求参见《黑龙江大学关于招收攻读2013年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
2.除法律硕士、翻译硕士以外的其他专业(领域),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外语表达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和为考生的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凡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时分专业(领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调剂考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九、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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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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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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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4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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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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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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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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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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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黑龙江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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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校内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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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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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第一轮校外调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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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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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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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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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学院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的安排表(1个学院只需提交1个候考时间和1个候考地点,分专业的安排不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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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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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组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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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18:00至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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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组织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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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至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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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组织进行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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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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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科专业进行专业课笔试答卷的评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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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下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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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通过招生管理系统提交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成绩,将纸质文档送交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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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至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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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进行第二轮校外调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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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至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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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第一批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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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至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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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进行第二轮复试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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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至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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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复试和录取收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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