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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2023-03-30 相关院校:华南理工大学
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院分数线 (单科执行学校线) |
统考招生计 划数 |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
总分 362 分 |
7 |
135101 音乐 (全日制专业学位) |
总分 362 分 |
10 |
135106 舞蹈 (全日制专业学位) |
总分 362 分 |
1 |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按学校公布名单执行。
2.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二、复试前准备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务必在来校报到前完成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名单、复试要求、注意事项等请查看学院主页——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www2.scut.edu.cn/art/)。
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和现实表现复审表,根据系统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等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
3.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三、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间: 2023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30-11:00
2.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 B11 栋南座 303-1 房
3.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复试。
(1)考生须凭复试通知书进行资格审查。
(2)应届生须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及现实表现复审表。
(3)往届生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现实表现复审表。
4.领取复试流程表。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四、复试
1.复试流程
(1)面试: 3 月 23 日上午 8: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在 B11 北 104 课室查看面试分组,根据分组安排集中候考,集中候考期间考生不得中 途离开,通讯工具全程集中保管。小组内考生面试顺序将现场抽取,请考生及 时到场。面试期间,考生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依次到达面试考场,等待面 试正式开始。考试面试结束后,携带本人全部物品,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专业课考核
①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作曲技术理论方向考生):机考, 3 月 23 日下 午 14:00-17:00,在 B11 栋南座 401 课室,请考生务必提前 10 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根据考试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②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方向考生):笔试, 3 月 23 日下午
14:00-17:00,在 B11 栋北座 203 课室,请考生务必提前 10 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根据考试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参加。
③135101 音乐(全日制专业学位)和 135106 舞蹈(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与面试环节一同进行。
2.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个部分构成,根据 2023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考核内容设置。考题由考生抽签作答。各个方向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1)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作曲技术理论方向(电子音乐作曲)复试内容:
A、专业课考核(100 分),机考,时间 3 小时。
a.电子音乐作曲。
b.机考开始前,上交两部已完成的电子音乐类作品或一部电子音乐类作品与一 部室内乐作品。(电子音乐类作品需提交合成文件与工程文件,室内乐作品需提交乐谱与音响,提交的作品时长均需达到 6 分钟以上。)
B、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5 分钟。
a.演奏一首完整的钢琴作品,曲目自选。
b.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 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c.回答综合面试试题。
d.现场抽取一条视唱。
C、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 分),面试,时间 5 分钟。
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2)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方向复试内容:
A、专业课考核(100 分),笔试,时间 3 小时。
a.西方音乐史方向:综合论述题及音乐作品分析。
b.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方向:综合论述题及中国传统音乐形态分析。
B、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5 分钟。
a.西方音乐史方向:演奏一首完整的钢琴作品,曲目自选。
b.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方向:演奏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曲目自选。
c.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方向:演唱两个中国传统音乐唱段,其中一首为民歌, 一首为戏曲或曲艺选段,曲目自选。
d.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 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e.回答综合面试试题。
f.现场抽取一条视唱。
C、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 分), 面试, 时间 5 分钟。
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3)135101 音乐(全日制专业学位) ——作曲方向(合唱指挥)复试内容:
A、专业课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0 分钟。
a.演唱一首声乐作品(清唱),曲目自选。
b.弹唱一首四声部混声合唱作品,弹奏三声部,唱一声部,曲目现场抽取。
c.指挥中外曲目各一首,曲目自选,现场抽一首。
d.和声连接听辨与弹奏。
B、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5 分钟。
a.演奏一首完整的钢琴作品,曲目自选。
b.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 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c.回答综合面试试题。
d.现场抽取一条视唱。
C、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 分),面试,时间 5 分钟。
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4)135101 音乐(全日制专业学位) ——音乐表演方向复试内容:
A、专业课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0 分钟。
a. 声乐演唱方向:准备 6 首声乐作品,由考官随机抽取 4 首演唱,可用钢琴伴 奏或清唱,曲目自选。曲目要求:歌剧选段、艺术歌曲;民族唱法必须有地方民歌;美声唱法必须有两种外文的声乐作品。
b.器乐演奏方向:演奏两首不同风格不同时期作品,其中必须包含一首大型协奏曲、奏鸣曲或大型乐曲,曲目自选。
B、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5 分钟。
a.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 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b.回答综合面试试题。
c.现场抽取一条视唱。
C、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 分),面试,时间 5 分钟。
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5)135106 舞蹈(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内容:
A、专业课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0 分钟。
a.舞蹈基本功展示:左右前腿踢抱 180 度;左右旁腿踢抱 180 度;下腰;女生要求后腿踢抱,男生要求后腿控探海。
b.舞蹈剧目展示:两分钟左右的舞蹈剧目(任选现代舞、当代舞、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
c.命题即兴舞蹈展示。
B、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5 分钟。
a.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 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b.回答综合面试试题。
C、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 分), 面试, 时间 5 分钟。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五、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7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成绩×2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5(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六、成绩公布、师生双向选择
1.3 月 24 日起,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2.3 月 24 日上午 10 点,召开师生见面会,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 考生自行联系导师,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的考生请将经接收导师签字 确认的师生双选表交到教务员老师处, 拟录取全日制考生同时领取体检表(带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张)。
3.3 月 24 日下午 15:00-16:30,考生凭体检表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完 成后考生将加盖医院公章的复试流程表交 B11 栋南座 303-1 房胡老师。不参加 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4.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 3 个工作日。
七、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
2.按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 ”。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复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八、咨询及申诉
1.咨询电话: 020-39380902
2.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学院纪委: 020-020-39380910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0-87113401
学校纪委: 020-871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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