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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03-20 相关院校:华南理工大学
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院分数线 (单科执行学校线) |
统考招生计划数 |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
410 |
5 |
055101 英语笔译 |
401 |
20 |
055105 日语笔译 |
386 |
5 |
055102 英语口译 |
370 |
9 |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按学校公布名单执行。
2.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二、复试前准备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务必在来校报到前完成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名单、复试要求、注意事项等请查看外国语学院主页通知(http:/
/www2.scut.edu.cn/sfl/)。
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和现实表现复审表,根据系统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等资格审
查材料扫描件,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
3.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三、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 间: 2023 年 3 月 22 日 14:30-17:30
2.地 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 4 号楼外国语学院 4424
3.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复试。
(1)考生须凭复试通知书进行资格审查。
(2)应届生须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及现实表现复审
表。
(3)往届生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或
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现实表现复审表。
4.领取复试流程表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四、复试
1.复试流程
(1)专业课笔试: 3 月 23 日上午 9:00-11:10,33 号楼 330603 课室,请 考生务必提前 20 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根据考试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
书参加笔试。
(2)面试: 3 月 23 日中午 13: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在 33 号楼 330602 课室查看面试分组,根据分组安排集中候考,集中候考期间考生 不得中途离开,通讯工具全程集中保管。请考生及时到场,面试期间,考生根 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到达面试考场,等待面试正式开始。考试面试结束后,携
带本人全部物品,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核(100 分)
根据 2023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闭卷笔试, 占复试
总成绩的 50%。
(2)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
所有考生均须根据面试主持人宣读的指令或提问完成面试,评委根据考生
表现综合独立评分,占复试总成绩的 50%。
所有专业均采用结构化竞争性集体面试的方式进行。每组高低分考生人数
随机抽样分组,在学院纪委委员监督下开展分组工作,保证分组的随机性与公
平均衡性。英语笔译专业分为 3 组,外国语言文学专业 1 组,日语笔译专业 1 组,英语口译专业 1 组,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阅读时间为 60 分
钟,现场回答问题约 7 分钟,共享听力时间约 3 分钟。
五、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5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四
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5(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六、成绩公布、师生双向选择
1.3 月 24 日起,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
及排名。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2.3 月 24 日下午,导师招生计划及导师联系方式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 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自行联系导师,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的 考生请将经接收导师签字确认的师生双选表交到教务员老师处, 拟录取全日制
考生同时领取体检表(带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张)。
3.3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考生凭体检表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完
成后考生将加盖医院公章的复试流程表交 4 号楼外国语学院 4421 室陈老师。
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
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4.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 3 个工作日。
七、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
2.按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依次排序确定),
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 ”。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复
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八、咨询及申诉
1.咨询电话: 020-87113115
2.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学院纪委: 020-87110447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0-87113401
学校纪委: 020-871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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