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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山西中医药大学 2023-03-29 相关院校:山西中医药大学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3〕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平稳有序的完成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督查组和舆情监控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集体研究讨论招生录取工作中各项制度、计划分配、分数线划定、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宜;督查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巡查监督,纠正不规范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舆情监控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期间的舆情监控,做好舆情预防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氛围。
(二)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所属各学科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的各种硬软件保障,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研究决策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各项事宜。
(三)各学院根据招生学科方向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及外语考核专家组成,要求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长期在教学或临床一线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外语考核专家不受此限制)。每组配备秘书1名,负责复试过程组织协调、资料统计整理等工作。(四)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名单需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备案。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于3月底开始,4月6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4月上旬启动,4月底前完成全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复试比例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二)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须达到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
(三)调剂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且须符合我校调剂公告相关规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不予解锁。
2.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允许调至学术学位,学术学位考生不能调至中医专业学位。
3.调剂考生申请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往低确定发放复试通知,未按时回复或拒绝者,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往低通知其他考生。
(四)收费标准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晋发改收费函〔2019〕458号)规定,复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本科院校证明的大学学习成绩单;3.经本人签名,填写日期的《山西中医药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4.政治审查表和资格审查表;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至少一篇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中医药类学术论文(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页)。定向、委托培养考生还须提交《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申请表》;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另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7.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及综合能力的相关材料;其中,1-4项为必须提交项,同等学力或定向、委托培养考生5项为必须提交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6项为必须提交项,7为可选提交项。报到时未提交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上述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相关表格请前往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https://yjsb.sxtcm.edu.cn/)下载专区-招生就业栏下载。
(六)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要坚持能力、素质和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核,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和录取依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以闭卷形式考核,时间1小时;面试学术学位以现场答辩形式考核,专业学位以现场答辩和技能操作形式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要求
(1)笔试:内容以各学科专业课程内容为主,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2)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和外语水平。专业水平现场答辩部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型面试考核内容涵盖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三部分;专业型面试考核内容涵盖学科专业知识、临床思辨能力、综合素质三部分。外语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七)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笔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笔试考核成绩50分,面试考核专业水平40分、外语水平10分,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
2、同等学力加试每门课程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八)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取消学籍。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在成绩来源应保证最大化趋同原则下按总成绩排名,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录取;享受国家相应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核实按国家政策加分计算成绩。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5.具有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依据初试成绩排名从高往低依次自愿申请至本学科未完成计划的其他研究方向拟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序。
(二)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经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政治思想品德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复试过程中有作弊、违规行为者;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未按规定时间确认拟录取通知者;将复试过程录制后在网络传播造成试题泄露等不良影响者;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国家规定服务年限内者;其他不符合学科专业录取条件者。
六、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深入落实信息公开。提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名单等信息。各学院复试细则经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同意,复试前在本校网站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
七、复核复查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入学后3个月内对已录取新生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纪律和监督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干扰,严明招生纪律,遵守各项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对复试工作所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通过现场巡查、录像回放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畅通考生投诉渠道,对考生提出的申诉、举报及时处理,认真核实。严肃考风考纪,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中考生、工作人员的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追责,确保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维护研招工作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招生办公室电话:0351-3179753
监督办公室电话:0351-317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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