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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022-12-22 相关院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收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26日上午举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点(代码1106)考场分布在学院路校区、沙河校区以及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为了确保考试过程平稳顺利,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请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等系列通知以及本考点发布的各项考试信息,严格按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希望所有考生诚信考试,遵守纪律,并取得优异的成绩!
一、考场分布及交通信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点(代码1106)考场分布在学院路校区教学区一号楼、三号楼、五号楼、主M、主楼(含主南)和新主楼,沙河校区的一号教学楼(教1)、三号教学楼(教3)、四号教学楼(教4)和五号教学楼(教5)以及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一号教学楼和航空楼。具体参见招收2023年硕士初试北航考点示意图。
我校及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不允许校外车辆(含出租车等)进入。
周边公共交通信息如下:
1.北航学院路校区东门
乘坐快速直达专线106路、331路、375路、386路、438路、478路、484路、603路、606路、632路、686路、693路可到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站(学院路校区东门附近)。
2.北航沙河校区南门
(1)昌平线沙河地铁站(A2),可转公交:C116、昌66路、专135、高教园区微循环公交线,到达北航沙河校区南门;
(2)昌平线沙河高教园地铁站(A2),可转公交:专135、高教园区微循环公交线,到达北航沙河校区南门;
(3)乘坐C116(高教园南三街)、昌66路(高教园区中路南站)、快速直达专线106(兆丰家园西)、专135(兆丰家园西区北门)、高教园区微循环公交线(高教园南三街东)可到达北航沙河校区南门。
3.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1)昌平线沙河地铁站,步行755米到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西门);
(2)乘坐670路 ; 945路 ; 昌19路 ; 昌52路 ; 昌66路 ; 快速直达专线125路 ; 快速直达专线126路 ; 专70路可到松兰堡公交站。
二、考前准备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注意: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根据考生在12月20日12:00前,在北京市系统内填报的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部分考生的考试大楼及考场号可能存在调整。我考点考前1天将在短信提示涉及调整的考生。请相关考生收到相关提示后,即刻查看考场调整安排。如与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不一致,请以通知及短信为准。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考时填报的手机通讯畅通,关注手机短信,取消短信拦截,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考生若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疫情防控须知
1.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考生须从考前第5天(12月19日)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打印并携带“健康承诺书”。准考证考试地点在学院路校区一号楼、三号楼、主M或主楼(含主南),沙河校区一号教学楼、三号教学楼和四号教学楼,以及在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的考生,“健康承诺书”首场入校时交予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在首场交予监考人员。
2.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其中专用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
三、入场安排
涉及调整考场而被另行安排在专用考场的考生,入场地点、时间及流程将另行通知,请务必关注我办23日发送的手机短信、网站公告及站内信。
(一)入场地点
因疫情防控和校园管理需要,我校部分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准考证考试地点在学院路校区一号楼、三号楼、主M或主楼(含主南)的考生,请从学院路校区东门(位于学院路,正对北京大学医学部)进出;准考证考试地点在沙河校区一号教学楼、三号教学楼和四号教学楼的考生,请从沙河校区南门进出;准考证考试地点在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的考生,请从职校大门进出;准考证考试地点在学院路校区五号楼的考生,请从教学区西北门进出;准考证考试地点在学院路校区新主楼的考生,请从新主楼各座最近入口进出;准考证考试地点在沙河校区五号教学楼的考生,请从教五正门进出。
准考证考试地点在学院路校区一号楼、三号楼、主M、主楼(含主南),沙河校区的一号教学楼、三号教学楼、四号教学楼,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的考生,均只可在考试当天进入学校相应区域。
(二)入场时间
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为学院路校区新主楼、五号楼或沙河校区五号教学楼的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签字后的“健康承诺书”于考试当天上午8:00点前、下午1:20前,到达考场教室门口。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必需考试文具外,其余物品均须有秩序放置在考场教室门外的指定位置,不得带入考场教室,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其余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签字后的“健康承诺书”,早上7:30前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校区门口,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正常进入考点,且须于考试当天上午7:50点前、下午1:20前,到达考场教室门口。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必需考试文具外,其余物品均须有秩序放置在考场教室门外的指定位置,不得带入考场教室,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入场流程
所有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签字后的“健康承诺书”,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考点正常参加考试。
由于进入教室须进行安全检查,考生务必及早到达教室门口排队,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必需考试文具外,其余物品均须有秩序放置在考场教室门外的指定位置,不得带入考场教室。
四、就餐
因疫情防控需要,对于准考证考试地点在学院路校区一号楼、三号楼、主M、主楼(含主南)以及沙河校区一号教学楼、三号教学楼、四号教学楼的考生,我校食堂不对外开放,请相关考生自行安排午餐,分散就餐。我校后勤部门将在学院路校区主楼广场前和沙河校区世纪之声广场,为学院路校区一号楼、三号楼、主M、主楼(含主南)封闭区域考试的考生以及沙河校区一号教学楼、三号教学楼、四号教学楼考生,提供快捷标准午餐服务,包含1盒牛奶、1份面包、1根火腿肠、1个鸡蛋及1袋榨菜,同时在发售点配售矿泉水及部分自加热即食食品。该类考生中午可在封闭区域的非考场教室(附件)及连廊内分散就餐、休息,注意佩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以及人员间隔。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每场考试均清场,请准考证考试地点在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参加考试的考生,自行到校外解决就餐。
因进出校门均须再次测温、查验证件,请校外就餐的考生务必合理规划时间。
五、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涉考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涉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为学院路校区新主楼、五号楼以及沙河校区五号教学楼的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签字后的“健康承诺书”于考试当天上午8:00点前、下午1:20前,到达考场教室门口。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必需考试文具外,其余物品均须有秩序放置在考场教室门外的指定位置,不得带入考场教室,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其余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签字后的“健康承诺书”,早上7:30前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校区门口,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正常进入考点,且须于考试当天上午7:50点前、下午1:20前,到达考场教室门口。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必需考试文具外,其余物品均须有秩序放置在考场教室门外的指定位置,不得带入考场教室,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生不得在考场教室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涉考工作人员按规定对其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考生进入前须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保持一米间距;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其中专用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
(四)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文具: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必需考试文具外,考生须将其余物品均有秩序地放置在考场教室门外的指定位置,不得带入考场。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监考员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书写答卷而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内逗留或者交谈。
(八)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答题(涂卡用2B铅笔)。
(九)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按照监考员指令要求摆放考试材料,由监考员逐一收取。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获得允许后,考生方可有秩序地离开考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和草稿纸,均不准带出考场。
(十一)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涉考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再次声明
(1)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考试开始后,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违规处理。
(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如有替考行为,须考试开始前离场,考试开始后,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bjeea.cn/)、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以及“北京考试研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相关通知公告,同时保持手机电话、短信等通讯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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