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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2-03-25 相关院校:西南政法大学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相关文件,以及教育部、重庆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
(四)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相关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二)学校复试工作小组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后勤管理处、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和研究生院组成,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四)复试小组由各学科(专业、方向)根据实际情况组成, 负责实施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比例适当提高。
四、复试分数线
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阶段第二号公告-复试基本要求》。
五、复试费
学校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复试费,具体复试费及缴费方式详见《复试通知书》。
六、复试方式
(一)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模式。
(二)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复试系统)。
七、考生情况调查
考生须于3月25日-28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生情况调查(网址http://gs1.swupl.edu.cn/yjszs/wj2022/index.jsp)。考生应如实就复试环境及设备要求进行反馈,确有困难的考生,应于3月28日前提交复试协助申请至学校公开邮箱(xnzfyzb@163.com)。复试协助申请应包含考生详细情况、身份证复印件,须考生手写签字,以PDF或图片形式提交。
八、复试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次
复试时间:2022年4月3日-4月6日
复试专业:专业学位类(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审计硕士、翻译硕士(英语笔译)、新闻与传播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全日制法律(法学)、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非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二)第二批次
复试时间:2022年4月8日-4月11日
复试专业:学术学位类(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社会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侦查学、人权法学、监察法学、国家安全学、人工智能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注意: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九、复试资格审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复试系统”,通过身份验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复试材料(包括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材料、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攻硕计划书(学术学位类考生)和应急联系方式至复试系统中。
复试的考生提交复试材料截止时间:专业学位类专业为2022年3月28日下午6:00,学术学位类专业为3月30日下午6:00。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十、复试报到
1. 复试报到:考生应于复试通知书指定时间,进入复试系统指定考场进行复试报到。报到时应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随时备查。
2. 复试系统测试: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设备和场所,在复试报到考场中进行复试系统验证和复试模拟测试。
十一、复试主要内容
(一)攻硕计划书考核
1.各学术学位类考生参加攻硕计划书考核,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50分。
2.考生撰写攻硕计划书,计划书须有明确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选题及思路,字数一般为2000字。
3.考生须在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截止时间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攻硕计划书,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该考核成绩。
4.攻硕计划书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小组由各学科(专业、方向)根据实际情况组成,一般不少于2人。小组成员就攻硕计划书对考生直接提问。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考核成绩由小组成员根据攻硕计划书及考生作答情况分别独立就《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攻硕计划书考核量化得分表》(附后)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6.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发展潜力,既往学业表现、科研成果、社会实践,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50分。
2.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小组由各学科(专业、方向)根据实际情况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考生随机抽题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分别独立就《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面试量化得分表》(附后)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3.考生结束面试后,应进入“面试成绩通知考场”等待成绩通知,未按时进入考场等待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可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考生成绩时自行查看。
(三)外国语听说测试
1.外国语听说测试原则上由面试小组在面试时组织实施,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2.对于面试小组不能自行组织实施的小语种听说测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调外语学院教师予以协助。
(四)同等学力加试考核
1.同等学力加试考核内容为《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栏所对应的大学本科课程内容,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同等学力加试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小组由各学科(专业、方向)根据实际情况组成,一般不少于2人。小组成员就加试科目内容对考生直接提问。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成绩由小组成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分别独立就《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加试考核得分表》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4.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告。
(五)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1. 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内容原则上同于初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小组由各学科(专业、方向)根据实际情况组成,一般不少于2人。考生随机抽题作答。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成绩由小组成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分别独立就《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得分表》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4.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告。
(六)审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栏中的《审计学》考核纳入面试环节考核,分值不变。
(七)如因网络故障造成考生考核或面试中断无法进行,该考生顺延至考核或面试组最后,按流程重新考核或面试,考试题目必须更换。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通过复试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考察等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十三、复试总成绩
(一)学术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
学术学位类的复试总成绩是指攻硕计划书考核与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300分,其中攻硕计划书考核150分、面试150分。
(二)专业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
1.专业学位(不含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总成绩是指面试成绩,总分值为150分。
2.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总成绩为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和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2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核100分、面试150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四、考试总成绩
(一)学术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分值
(二)专业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30/复试总分值
(三)接收调剂专业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十五、录取原则
(一)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参加复试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分组复试的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分组录取,拟录取名单按组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三)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攻硕计划书考核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体检要求,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十七、接收调剂
(一)接收调剂专业
全日制:120200工商管理、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共4个专业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政策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二)接收调剂程序
1.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调剂报名均在2022年4月5日开始,各专业具体报名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报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2.确定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3.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十八、初试加分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可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可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我校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须按复试须知要求在3月28日下午6:00前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将相关证明通过指定方式提交审核。
(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须加分后方达到学校复试要求的,须按复试须知要求在3月28日下午6:00前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将相关证明通过指定方式提交审核;已达到学校复试要求的,须按复试须知要求在复试系统“认证材料”项目中提交相关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经研招办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十九、复议程序
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有充足理由,可在公布本学科(专业、方向)考试总成绩排序前,通过学校公开电子邮箱(xnzfyzb@163.com)提交重新复试申请(手写签字)。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查实确有问题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相关专业对其组织第二次复试,其第一次复试成绩作废。
二十、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 机-密 级。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本学科(专业、方向)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一、信息公示
(一)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集中统一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二)我校以研招信息平台站内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十二、其他
(一)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
(二)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1.设备要求:考生须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1台电脑(含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不得使用耳机)面向考生正面,1部手机(或含摄像头的电脑)放于侧后面拍摄整个复试环境。
2.网络要求: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图像实时传递要求。
3.环境要求:安静、独立、光线充足的考试环境。
4.准备要求:考生须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指定软件,并按规定时间配合完成软件测试。
二十三、监督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投诉电话:023-67258879(纪检监察室);18323466292。
投诉电子信箱:xzhpb@swupl.edu.cn
二十四、考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023—67258895(传真)
二十五、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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