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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报考录取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05-19 相关院校:湖北师范大学
各位新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使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拟录取考生(具体名单请见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公示名单)协助我办完成以下工作:
一、函调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
请所有考生下载《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附件1),交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随人事档案一起寄至录取学院(也可单独寄送,非全日制考生只需寄送政审表)。
二、调取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发函调取所有拟录取全日制考生(不含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调档函随我校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一起寄发(预计6月10日)。考生凭调档函自行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原则上要求7月底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我校,若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7月底前不能将档案寄至我校,务必请主管部门发函至我办说明原因及拟寄出时间(需加盖公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适当延迟档案寄至时间)。特别注意,人事档案需通过机要或邮局EMS寄送,否则一律拒收。
注:请各位拟录取考生务必于5月30日前在录取学院处填写核对本人通讯地址(含拟录取考生姓名、收件人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我办邮寄录取通知书。
三、定向考生需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书
报考(含一志愿和调剂)我校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请下载打印《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附件2)一式三份,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5月25日前交研招办。
需要变更就业类别的(定向/非定向)的考生,请于5月20日17时前向研招办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就业类别变更申请。
四、党组织关系转移说明
(一)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外的考生。
(1)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并已开通跨省转接功能的,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发起转出申请,系统中搜索“中国共产党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少数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或使用但没有开通跨省转接功能的,开具纸质介绍信转接。介绍信抬头为“湖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转往支部为“中共湖北师范大学XX学院XXX支部委员会”。
(3)新生入学后一周内,省外转入的考生需将党员组织关系纸质介绍信交至学院辅导员老师处,由学院党组织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内的考生。
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无需再开具纸质介绍信。系统内搜索具体转入支部名称,如“中共湖北师范大学XX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五、团组织关系转移说明
2022级拟录取考生可直接在智慧团建中将团组织关系转移到湖北省黄石市湖北师范大学录取学院2022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
六、户口转移说明
根据国家规定,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省内新生需迁移户口者可在报到后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原件至沈家营派出所直接办理即可;省外新生需迁移户口者报到时请携带正式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接收地址一栏填湖北省黄石市湖北师范大学)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学校暂不受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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