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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2021-08-09 相关院校:中山大学
研院〔2021〕111号
各培养单位:
现将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的安排,2021年9月1日为2021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好研究生新生的报到工作。
二、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通知的有关要求和新生入学指南相关指引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须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注册前主要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新生本人、身份证件、录取通知和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2)所有研究生新生均须符合录取专业的报考条件,以下方面在复试录取时因无法核查,注册前须重点审查:
①应届本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且医学临床学科的学术学位各专业(1002临床医学、1003口腔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只接受授医学学位专业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
②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到时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医学临床学科的学术学位各硕士专业(1002临床医学、1003口腔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只接受授医学学位专业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直博生,本科学位须为医学学士。
③应届硕士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新生(不含硕博连读和直博生)报到时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且报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新生,其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报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新生,其硕士专业须是口腔医学,并获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学位;应届硕士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报到时须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在报名或入学考试中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
(4)录取手续及程序合乎国家招生规定,录取资格真实合法合规。
初步审查合格的研究生新生办理报到手续;体检合格、完成缴费的研究生新生予以注册,获得学籍。请培养单位于2021年9月14日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新生的网上注册(2020年9月15日0时新生注册系统关闭)。
三、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处理及提交材料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新生,应当在报到日之前通过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研究生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情形和程序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研院〔2021〕29号)相关规定执行。
3.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放弃入学资格名单、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取消入学资格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以便研究生院及时对存在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形的研究生新生作出相应的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新生入学后的3个月内培养单位须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研院〔2021〕29号)对新生进行复查。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复查登记表见附件1)。
5.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已注册的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籍表按培养层次、学号升序整理,装订成册,提交研究生院(学籍表目录表见附件2)。
三、新生学籍自查
新生务必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登陆学信网(http://xjxl2.chsi.com.cn/pv/stu/login.do)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s://uems.sysu.edu.cn/graduate/web/login.html)自查本人学籍信息。重点关注录取照片是否本人,专业名称与录取专业是否一致,出生日期与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如有错误请及时报告给院系,由院系向研究生院等相应职能部门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XXXXX学院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模板)
2.学籍表目录表(模板)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1日
(联系人:郑润如,联系电话:020-8411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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