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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03-31 相关院校:贵州师范大学
1.考生须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或断开视频等的各项指令。考试工作人员发出入场指令后,30分钟内考生无应答的,视为放弃本场复试。考试工作人员发出离场指令后,考生方可断开视频音频连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须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无特殊原因未在系统设定的考试时间段内参加考试的,或复试过程中未经复试小组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均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空间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不得开启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第一机位摄像头,保证头肩部、面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操作双机位设备。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饰品、耳机、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和双耳,不得佩戴智能手表、手环以及智能眼镜等。
6.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培养单位有特殊规定者,以其规定为准。
7.考生不得对复试过程拍照、截屏录屏、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等,不得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8.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考生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9.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考生应立即主动采用培养单位规定方式联系报考的培养单位,等待进一步安排。
10. 考生不遵守复试规则要求,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知其所在单位;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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