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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21-03-26 相关院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研院发〔2021〕7号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统筹做到疫情防控与复试录取“双安全”,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工作安全规范。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附件1),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2.各院(部)成立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准确领会和掌握上级文件精神,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并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
3.各院(部)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明确责任和要求。
三、落实信息公开
1.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学校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2.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将开辟复试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
3.各院(部)按照本方案、《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和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校审核后,各单位通过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
4.各院(部)要严格执行所公布的方案,不得随意调整。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严格复试管理
(一)招生计划分配
1.学校参照《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并结合上线生源情况统筹考虑,以院(部)为单位分专业下达招生限额。
2.上线人数少于拟招生人数的专业可适当调整计划,但专业学位计划不得向学术学位调整。单独考试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下达时单列。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在符合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院(部)应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需要等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2.上线生源充裕的专业要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上线生源情况,2021年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考核形式及内容
1.我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实现考生排队候场、全程录音录像、信息保密、提问及互动等基本功能。
2.复试成绩满分100,占总成绩权重30%~50%,由各院(部)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为主)、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在复试成绩中占比分别为40%、10%、50%。
3.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对考生进行客观评价,各院(部)应命制适于线上考查的“条目式”题库,综合试题总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量化的赋分标准,采取“小组集体命题、考生随机抽题”的方式。
4.外语能力测试,可通过考生自我介绍、文献阅读翻译及问答等形式进行考查。
5.综合素质考核,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同时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其中,确因学业水平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予适当赋分,各院(部)须在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中明确标准并做好相关证明材料核查、公示。
6.加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重点关注品德修养、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加强考生的资格审查,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7.各院(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要求和工作纪律
1.学校对各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复试详细流程、复试平台使用说明、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各院(部)须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专职秘书,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网络复试操作手册(至少包括资格审查及复试各环节串连词、评委工作规范、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各院(部)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在职在岗职工参与复试,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应全程回避。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命题、复试评委名单严格保密,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复试工作纪律。
4.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监督。复试期间,省考试院将派出专人来校巡视,学校将对各院(部)复试全程进行现场巡检。
5.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学历学籍信息以教育部权威机构的认证为准,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6.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积极稳妥做好调剂工作
1.调剂除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按“2021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附件3)执行。
2.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于调剂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内容繁杂,各院(部)要及时将调剂信息与研究生院沟通。
3.加强对考生的关心和帮助,积极引导未能复试或录取的一志愿上线考生进行调剂。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
2.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2021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6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6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
组 长:张 伟
成 员:姚海田 吕宏凌
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举报电话:0532-86983322
举报邮箱:jiwei@upc.edu.cn
附件2
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文件要求,为做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特制定本细则。
一、公布复试方案
3月19日,学校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统一使用“腾讯会议”平台,复试前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院(部)应于3月25日前完成复试模拟演练。
3月22日前,各院(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名单、招生计划安排、复试线及要求、差额比例、复试名单、录取及评定奖学金办法、复试安排、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并通过单位网站公布给考生。
二、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6日进行,由各院(部)负责组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流程: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素质测试--复试环境测试
1.网上缴费
所有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http://upc.yanzhao.edu.cn/kspt/)。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3日至3月25日下午16:00之前网上缴纳复试费180元。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缴费后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
由院(部)各复试小组秘书通过“腾讯会议”功能实施,各院(部)应于3月25日公布ID号及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逐一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另外往届生出示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注: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的,可出示“教育部学信网”中做出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出示当地民教厅盖章的报考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国家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同等学力考生应出示符合招生目录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3.素质测试:要求每位考生本人当场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我已知晓学校复试相关要求,我承诺:将严格遵守学校复试要求,诚信应考,不向其他人泄露或索取考试内容。如果出现违规、作弊、作假等情况,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之后登陆指定系统完成测试并按时提交。
4.复试环境测试:查看考生复试环境,测试设备运转情况。
三、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3月27-28日,具体时间由各院(部)自主安排,使用的腾讯会议室ID号及复试时间须至少提前一天告知考生。
1.复试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为主)、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40%,外语能力占10%,综合素质占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单独制订,其中“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复试阶段增加对工业工程知识和能力考核;外国语言文学硕士、翻译硕士的考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单独制订。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须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2.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院(部)负责,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思想品德考核:由学工干部或复试评委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治学态度、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方面。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要求
1.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须另设一名专职复试秘书,负责资格审查、设备调试、考生排序入场、复试记录及突发事件处置。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督查组负责人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封存。
2.评委分组、考生排序、试题抽取执行“三随机”原则。复试分成多个小组的评委到达现场后随机抽签分组,同一专业只有一个小组的应从评委备选库中随机确定;科学安排考生分组,复试当天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中,由考生本人从题库中随机抽题。
3.同一小组评委应安排在同一场所,共同使用一台电脑,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离开。各复试小组可统一安排必要的休息时间。
4.考生应处于独立无干扰的复试环境中,不能佩戴口罩。考生端采用“双机位”,主机位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复试全程要始终保持双手在屏幕中显示;副机位放置于考生后方45度位置,监控考生复试全程。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5.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评委应对这三部分内容分别打分。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每名考生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干扰或影响他人评分。有多个复试小组同时复试的,应提前明确统一的考评标准,正式复试前组织模拟试评,不能在评分后再对分值进行折算或赋值。
6.专业基础知识考查试题启用前为国家机密级事项,各院(部)应加强试题命制、交接、保管等环节管理。
7.各院(部)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前,应安排至少2名人员同时在场、交叉检查。
8.复试材料应妥存备查,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复试录取表、音像材料待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修改。
五、录取
1.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总成绩=(初试总分 /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系数按初试卷面: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院(部)自定,须提前予以公布。
2.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方向)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联合培养计划、海洋信息科教融合计划与正常考生执行同一复试标准,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究生院。
3.各院(部)于复试后3日内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4月12日前将各类拟录取名单(含候补名单)、复试录取登记表等有关纸质表格及音像材料报研究生院。
4.提交录取后相关材料。考生在获得学院公示的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应向录取学院提交以下材料(空白模板均可通过我校“复试专栏”下载):
(1)体检报告单。我校今年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所在地二级甲等资质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单有效期6个月内均可,我校应届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体检项目可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入学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定向就业协议书。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由考生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提交我校一式三份,待我校盖章后于考生入学报到时返还考生两份。
(3)现实表现情况表。一般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5.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信息),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同时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寄发《人事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应于入学报到前寄至我校。
六、疫情防控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及校疫控组办发〔2021〕1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以下网络远程复试疫情防控方案。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查督办、应急处置。
2.我校全部专业实施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处于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中,做好自我防护。
3.各院(部)在本单位会议室或办公室设立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同一复试小组评委及秘书应在同一考场内,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复试工作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复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4.做好网络远程复试场所清洁消毒。准备好消毒剂、口罩、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洁物资;复试场所启用前一天,应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个小时;复试开始前应对房间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包括室内空气、地面、开关等,每天复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
附件3
2021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
一、接收调剂的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且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
4.数学一、二、三及英语一、二间可顺向调剂(三不可调向二,依此类推)。
5.全日制专业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的相同或相近专业,不接收非全日制专业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同时达到调出、调入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三个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1.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及程序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信息填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按流程进行操作,逾期视为放弃。
2.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性,若因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我校不接收考生通过邮寄、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进行的调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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