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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现场确认 来源: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0-11-09 相关院校:哈尔滨工程大学
各位考生:
2021年,我校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将全面实施网上信息确认工作,为保证各位考生网上信息确认顺利,现将本年度网上信息确认工作流程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网上确认时间
2020年11月7日-11月9日,8:30-17:00
2020年11月10日,8:30-14:00
二、网上确认流程
(一)考生登录网上确认入口:https://yz.chsi.com.cn/wsqr/stu/
二维码:
注: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支持手机端和PC端登录。
考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学信网账号、密码,并仔细阅读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网报公告、网上信息确认工作通知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确认报考信息:
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特别注意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本人学历、报考学院、报考专业等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步。
(三)上传材料:
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无须提供的材料直接点击下一步,材料上传后点击提交审核。
(四)查看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考生,网上确认完成;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按照提示补充材料再次提交,等待再次审核,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哈工程研招办。
(五)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再到现场审核,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供原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情况以网上确认系统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密切关注手机短信接收到的提醒消息。
(六)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
(七)建议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尽早进行网上信息确认,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影响报考。
三、网上确认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2)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5)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6)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7)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
3.本人手持身份证照:
(1)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
(2)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3)其他要求与准考证照片一致。
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请考生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特别提醒: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按要求重新上传或到现场进行审核。
(二)各类型生源还需上传材料:
1.本考点2021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
(1)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
(2)哈尔滨市户口的考生提供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哈尔滨市工作的外地户口考生提供工作证明和近3个月由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
3.往届毕业生:
(1)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哈尔滨市工作的外地户口考生提供工作证明和近3个月由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
4.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按同等学力报考的高职高专同考生除上述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供:
(1)报考专业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
(2)外语四级成绩单。
7.按同等学力报考的本科结业考生除上述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外语四级成绩单。
8.单独考试考生须提交:
(1)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单独考试的证明;
(3)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4)发表过研究论文(封皮、目录及正文首页,最多3篇论文)或者证明其为业务骨干的相关材料(最多9页);
(5)单独考试课程学习要求告知书。
9.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照片:
(1)身份证丢失,须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
(2)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姓名或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3)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0.其他未尽事宜以网上确认系统通知为准。
四、网上确认期间咨询电话:0451-82589675
五、特别提醒
(一)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效,无法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学校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招生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五)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属实,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虑到考生上传个人材料后报考点审核需要时间,个别上传材料不合格的考生需重新上传材料进行审核等因素,请广大考生尽早上传材料,确保报考点能及时进行审核,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结果。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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