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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海南师范大学 2020-07-26 相关院校: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是海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海南省教师教育中心、重要的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全国首批中宣部与校共建新闻学院、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试点单位、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单位,全国20所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高校之一。同时是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的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国务院侨务办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菲律宾研究中心,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接收院校。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设有23个学院(其中本科教学学院21个),学校现有65个本科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态学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生态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教育学、中国史、地理学、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等均为海南省仅有的学位授权点, 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存的发展的良好局面,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各类学生2万多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98人,其中教授222人,副教授349人。在教师队伍中,柔性引进院士3人,“全国文化名家”1人,国家级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中央直接联系专家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培育团队1个。282人次获得“南海名家”、海南杰出人才等省级人才称号。现有院士工作站5个、院士团队创新中心6个。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积极推进“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形成了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 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是海南省获得最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校。学生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生在省部级以上的创新创业大赛和学科专业竞赛中累获佳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700多项,就业率均保持在92%以上,荣获2016-2017年度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评估A等级称号,是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办本科院校。
学校依托海南地方特有的资源优势,选择一批基础较好、有发展前景、体现“海南、海岛热带、生态、南海”等体现特色的优势学科进行重点建设,形成了一批富有热带、海岛、海洋、海南和教师教育特色的学科群体,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加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近三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海南省重大科技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410项。共发表学术论文2800多篇,其中SCI、CSSCI收录论文710篇;获省部级奖励42项,其中一等奖7项。
为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吸纳更多有志青年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将我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向社会公布,热烈欢迎广大推免生来我校学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该专业的报考条件;
5.申请人外语所学语种为英语;
6.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奖助待遇
除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旅游管理硕士(125400)之外,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其他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拟收人数与专业以2021年硕士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一般接收推免生计划不超过专业总计划的50%。
为鼓励更多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凡被我校接收的2021年校内外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按学校奖助政策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与助学金。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申请预报名
9月1日-9月28日间,为方便考生咨询推免事宜和提交个人推免申请,我校为考生提供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详见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推免事宜可咨询相关学院。申请人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将按学院要求提交到指定邮箱。
(二)全国推免系统网上报名
9月28日-10月25日(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开通时间为准),所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和网上报名。
(三)申请材料
1.《海南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2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思想品德考察表1份(附件2,申请人所在院系审查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
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
1.10月25日前,我校各招生学院负责接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发出复试通知,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复试。
2.我校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重点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度、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查,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尤为突出对实践技能的考核。具体复试内容及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确定。
(五)录取接收
1.各招生学院推免接收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由研招办负责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并根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的网上确认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2.研究生学院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学院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批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正式获得我校的拟录取资格。
3.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及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基本修业年限
目前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为2-3年,具体见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其中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年。
(三)住宿
我校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学生所在校区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具体见学校财务处收费标准。
(四)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定向培养考生外(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人事档案调档函将发放方式请于复试结束后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1年8月前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失效等造成投递失败的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0898- 65893907
学校代码:1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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