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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兰州大学 2020-05-08 相关院校:兰州大学
根据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二、招生计划
三、预调剂
具体预调剂办法参看兰州大学法学院官网发布的《兰州大学法学院2020年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接收调剂通知》、《兰州大学法学院2020年法学、法律硕士(全日制)接收调剂通知》。
四、复试
(一)复试名单确定
1、2020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法学院,同时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通过学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预调剂考生。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1、经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形式,学院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使用钉钉平台。
2、复试由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两部分组成:
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前工作流程
(1)考生将《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学位证》等材料的PDF扫描件或拍照(注意材料的清晰度),在面试前(一志愿学生在5月7日17:00前,调剂学生等待后期通知)发送至附件显示的分组邮箱里,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邮箱,命名方式为“姓名-考生编号-复试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2)同等学力考生、在职考生、专项计划考生、享受国家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等其他情况的考生,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参见《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相关规定。
(3)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如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学院对享受加分项目与分数线下调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分数线下调优惠政策(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法律B线)不重复享受。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人次,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缴费码以附件形式公布)。
(5)考生关注学院官网,查看后续通知,了解复试所需添加的钉钉账号和钉钉账号添加的最后时间节点,并严格按时间要求加入钉钉组。复试组秘书会组织复试考生进行考前培训,
对考生逐一进行线上身份验证、钉钉平台使用培训,组织设备调试、线上抽签工作,讲解线上面试流程、注意事项、设备使用方法,请考生关注学院官网通知的考前培训时间。
2、复试流程
(1)复试内容:面试
分为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面试时间:5月14-18日。
面试平台:钉钉平台。
(2)面试资格核验
①考生复试前一小时内再次进行网络测试,保证网络、视频、音频等设备功能正常,设备电量充足。注意:复试期间网络断网时间过长或面试过程中视频停顿次数过多,学院可能会变更面试题目。
②面试正式开始前,考生接受复试组身份核验工作人员的视频邀请进行身份核验。收到等候通知的下一位考生应做好准备,耐心等待身份核验工作人员的视频邀请。其他考生在侯考期间可再次熟悉核验工作人员发布的面试注意事项和面试顺序等信息。
③考生在视频中认真了解下一步面试流程,如实回答身份核验工作人员的相关核对信息,同时水平360°旋转视频摄像头角度进行复试现场检查。
④考生通过身份核验后,结束视频身份核验环节,做好随时进入视频面试的准备。
⑤身份核验工作人员邀请下一位考生开展视频身份核验环节工作。
(3)面试流程
①通过身份核验的考生接受复试组面试工作人员发送的视频面试邀请,进入视频面试室,开始面试环节工作。
②考生调整好面试体态,说明个人基本信息(我是面试考生XXX,身份证号为XXXXXXX,本科毕业院校为XXXXX,报考专业为XXXXX),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要确保视频画面中个人五官无遮挡,身份证、准考证上所有信息无遮挡。面试工作人员将对此进行截图留存(所保存图片仅用作本次考试留存备查,不会用于其他任何渠道)同时,考生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在视频中展示本人签字后的承诺书。
③面试工作人员完成截图后,提醒考生收起身份证、准考证。考生水平360°旋转视频摄像头角度进行复试现场检查,并及时调整好面试体态,进入问答环节。
④根据面试工作人员的提示,考生进入综合面试环节。考生与面试组老师进行现场交流互动,通过随机问答的形式进行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综合面试。
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完成上述面试后,还须加试两门课程,按加试科目增加面试提问。
面试时间结束,复试工作人员将考生移除视频面试室。
⑤考生离开视频面试室后,面试工作人员安排下一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视频面试室。
注意:具体网络面试流程请参看附件《复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
(四)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60%+复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10%+复试专业综合面试×30%。
5、复试结果公布时间:5月19日左右
公布方式:在法学院信息公告栏和学院网页对考生复试成绩进行公布。
6、拟录取名单
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尽快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统一于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通知书
拟定于7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五、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http://laws.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5653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628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电话:0931—8915329
邮箱:jwhe@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法学院党委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714室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室
六、其他
复试期间防疫要求按照国家与地方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兰州大学法学院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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