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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20-05-27 相关院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依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为顺利完成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公布复试方案
4月30日左右,学校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我校统一使用ZOOM网络视频会议平台进行复试,并在复试前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复试模拟演练。
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研招办审核(含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名单、招生计划安排、复试线及要求、差额比例、复试名单、录取及评定奖学金办法、复试安排、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并在学校公布复试方案后通过单位网站公布给考生。
二、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5月8日进行,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流程: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素质测试--面试环境测试
1. 网上缴费
所有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http://stu.upc.yanzhao.edu.cn/),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5月5日下午16:00之前网上缴纳复试费180元。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缴费后下载或打印《复试通知书》。
2. 报到及资格审查
由学院各复试小组秘书通过ZOOM会议功能实施,各院(部)应于5月7日将会议室ID号及资格审查时间公布在本单位网站。
资格审核逐一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另外往届生出示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注:受疫情影响无法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的,可出示“教育部学信网”中做出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3)“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出示当地民教厅盖章的报考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国家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同等学力考生应出示符合招生目录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3. 基本素质考查:要求每位考生本人当场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我承诺,将严格遵守学校复试要求,诚信应考,不向其他人泄露或索取考试内容。如果出现违规、作弊、作假等情况,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之后登陆指定系统完成测试并按时提交。
4. 面试环境测试:查看考生面试环境,测试考生设备运转情况,对不符合网络复试环境的,要求考生及时整改。
三、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5月9-10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各学科领域自主安排,使用的ZOOM会议室ID号应与资格审查时相同。
1. 复试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40%,外语能力占10%,综合素质占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会计硕士、工程管理、MBA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单独制订;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硕士的考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单独制订。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工程管理、MBA专业的考生须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2.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院(部)负责,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 思想品德政审考核:组织学工干部或面试组评委,对复试考生进行政审和面谈,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治学态度、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方面。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要求
1. 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网络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且须另设一名专职复试秘书,负责资格审查、设备调试、考生排序入场、复试记录及突发事件处置。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2. 精心设计考查内容和形式,同时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 科学安排考生分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中从题库中随机抽题。
4. 同一小组评委应安排在同一场所,共同使用一台电脑,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离开。各复试小组可统一安排必要的休息时间。
5. 考生应处于独立封闭环境中。复试开始后,考生需首先将摄像头环顾360度后,将摄像头停留在房间门方向,考生背对房间门就坐,与摄像头保持1米左右距离,双手处于视频范围内,正视摄像头,不能佩戴口罩。考生应使用电脑参加复试,复试期间手机关机。如因特殊原因使用手机参加复试的,应提前关闭各类APP程序,如有电话打入立即挂断。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6. 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评委应对这三部分分别打分。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每名考生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干扰或影响他人评分。
7.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试题启用前为国家机密级事项,各院(部)加强试题命制、交接、保管等环节管理。
8. 各院(部)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前,各院(部)应安排至少2名人员同时在场、交叉检查。
9. 复试材料应妥存备查,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复试录取表、音像材料待复试结束后交研招办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修改。
五、录取
1.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总成绩=(初试总分 /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系数按初试卷面: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学院自定,须提前予以公布。
2.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方向)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招办。
3.各院(部)于复试后3日内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5月31日前将各类拟录取名单(含候补名单)、复试录取登记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有关纸质表格及音像材料报研招办。
4.院(部)应认真答复考生质询。考生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应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并由院(部)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5.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信息),提交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 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7.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8. 政审表(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提交给录取学院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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