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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承德医学院 2020-05-26 相关院校:承德医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北省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当前疫情防控需求,承德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5月上旬至6月中旬陆续开始。
一、充分做好远程复试软硬件准备工作,并及时接收落实学校关于远程复试的相关通知。
二、学校不收取复试费,远程复试费用由我校统一承担。
三、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承德医学院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四、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及提交方式。
1.须递交的证件
①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备案。如为接本毕业生除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备案。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备案。如为接本毕业生除须提供本科学生证外,还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备案。
③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④全体考生须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及初试准考证。
2.递交学籍及学历证明材料
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必须递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检索日期必须为最新。
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递交: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检索日期必须为最新。
3.递交本专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教务主管部门、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有效。
4.如有姓名更改等自身身份信息变更等情况者,如不能提供户籍等证明,将不予复试。
5.政审表在本通知下附件中下载、填写,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有效。
6.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考生、中医专业学位硕士考生需签署诚信承诺书一份,请在附件中下载打印后,亲笔签字确认,并填写签字时间。
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系统内下载,本人签名)。
8.提醒各位考生注意,如果资格审查未通过,将取消复试资格。现将具体要求重申如下:①证件出现无法确认为正规证件的。②学历、学习经历、所修专业等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③政审、成绩单等资料不齐全的。
9.根据相关规定,考生需提供三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可参加复试。
10.以上材料扫描后发到指定邮箱(会电话通知),纸质复印件邮寄至: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安远路承德医学院行政楼406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周老师收,电话0314-2290198。
五、请考生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疫保护,健康应考。
六、我校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复试平台,请大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1.选用智能手机或具备摄像和语音功能的电脑设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均可),提前登录院系指定的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熟悉操作流程、测试语音和摄像效果。使用智能手机,应保证面试过程中网络顺畅,不受外界因素(如来电、信息提示音等)干扰。使用电脑设备,建议使用谷歌Chrome网络浏览器。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用户名和密码与网报时相同。
2.建议硬件设备组合,一台台式电脑(需配麦克、摄像头)加一部手机;或两部手机;或一台笔记本电脑加一部手机。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台式机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做到双机位运行,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3.双机位视频监控模式,考生应准备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计算机和高清自动对焦摄像头、麦克风、手机,以及必需的备用设备,主机位与次机位摄像头的摆放应保证复试所在地无死角,次机位可360度旋转移动进行整体环境监测。
4.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5.使用宽带(WiFi)网络、4G/5G网络。
6.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7.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复试期间房间内不得放置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关闭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过程中也不能进人,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面试开始前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
8.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9.按照所报考院系安排,在网上模拟、演练。
10.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请及时联系报考学院或学校研招办。
11.准备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12.准备好A4白纸10张,黑色水笔3支。
13.参加在线面试前,再次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我校研招办报备。
14.按照要求调整视频画面: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头肩部及双手应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头发不遮挡耳朵,不戴耳饰,不戴耳机。
15.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继续复试问答,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之内接听,如超时,作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如果院系有其他规定,以院系规定为准。
七、复试流程
1.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规定时间报到参加远程复试,逾期不到的,视为弃考。
2.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以及复试未结束前擅自离场,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登录复试平台,签订《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测试视频是否符合要求。
4.按照院系规定的时间内进入验证区。耐心等待,排队验证报考资格。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手持身份证、准考证,配合进行报考资格在线审查、“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面试环境检查等。考生本人应保持发型整洁,免冠、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耳机等。
5.通过报考资格验证后进入等候区。根据随机号确定复试顺序。
6.进入复试区,首先统一进行专业综合测试试卷答题,后按照复试内容进行考核,随机抽题,答题等。
7.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先不要擅自离开网络复试界面,通过界面的信息发送功能与老师沟通或电话联系。
8.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退出复试界面。
9.院系招生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以上为基本流程,此外,如果所报考院系有其他规定的,以院系规定为准。
八、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测试,试卷在线开卷答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中医专业学位试卷共40分,试卷为20题每题2分,考试时间10分钟。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护理、基础医学、中药学、应用心理、生物医学工程试卷共60分,试卷为30题每题2分,考试时间15分钟。
2.中英文自我介绍(全部专业复试考生)
3.英文口语对话(全部专业复试考生)
4.专业英文文献翻译(全部专业复试考生)
5.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中医专业学位复试考生,临床专业口述题。
九、复试违规处理
1.教育部规定,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2.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定罪量刑。
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工作人员关于候考室、答辩室进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否则按照违反考场规则处理,取消复试资格。
4.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全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6.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研究生考试是国家级考试,复试是其中重要环节,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规违纪者,还将追究相关责任。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9.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学校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温馨提示,我校研招办、各报考单位以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发送给考生的消息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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