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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0-05-07 相关院校:渤海大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2020〕4号)文件规定与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科学选拔制度。在对考生德智体等综合素质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合规、制度健全,信息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和管理,切实保障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管理
(一)渤海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二)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审批复试及录取办法,负责、指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研究生学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和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该学科(专业)的具体复试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及比例
我校一志愿和调剂考生需达到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以下简称国家线)。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学业水平等因素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具体调剂办法将会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和接受调剂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要求单科分数不低于3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同一政策、同一标准。一志愿上线和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四、资格审查
(一)复试前,考生须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在学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如实填写并盖章,原则上需在正式录取前提交。
(二)定向委培协议
1、报考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委培协议书》。
2、考生如需修改网报时填写的就业方式,需在拟录取结果公示期结束前与研究生学院联系并提交申请。如果从非定向就业方式修改为定向就业方式,考生需提供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的《定向委培协议书》。
(三)加分照顾政策
享受各类加分和照顾政策的考生,请提前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并于复试前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放弃。
(四)由于疫情原因,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或照片,入学后考生要提供相应的原件。复试前学校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与考生通过网络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弄虚作假而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时间安排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5月15日—18日。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实际通知为准。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5月20日—6月2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通过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须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1、考生需要按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提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另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
2、考生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居家或者宿舍)准备复试。严禁选择在培训机构、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3、具体网络系统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由于复试形式由现场复试改为网络远程复试,考虑网络复试的可操作性,我校复试内容做出相应的调整,内容如下:
1、外语测试
包括听力和口语。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每名考生测试时长原则上为5-10分钟,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其中045108学科教学(英语)、040102课程教学论(英语方向)、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05日语语言文学专业无外语测试。
2、综合面试
包括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专业能力测试或专业技能展示。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专业综合能力、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创新能力以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内容。具体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考查大纲。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是通过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查考生对该专业(涵盖招生章程中指定的复试科目)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应用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进行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的测试时间原则上为20-30分钟,特殊专业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复试增加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内容。
3、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历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通过网络笔试方式进行,具体加试内容为《渤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指定的两门加试科目。每门加试科目的笔试时间为60分钟。
六、复试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
1、综合面试总分70分,占复试成绩的70%(其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30分、专业能力测试或专业技能展示40分);
2、外语测试30分,占复试成绩的30%(其中听力15分、口语15分);
3、特殊专业复试:
(1)045108学科教学(英语)、040102课程教学论(英语方向)、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05日语语言文学专业无外语测试,只有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30分、专业能力测试70分)。
(2)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增加思想政治理论测试,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20分、专业能力测试20分,思想政治理论测试30分,外语测试30分)。
(3)130400美术学、040102课程与教学论(音乐方向)专业综合面试70分(其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30分、专业技能展示40分),外语测试30分。
(3)045200体育专业综合面试70分(其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30分、专业能力测试20分,专业技能展示20分),外语测试30分。
(二)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如再相同,按照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排序。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满分500)÷5×70%+复试总分(满分100)×30%。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满分300)÷3×70%+复试总分(满分100)×30%。
(三)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加试,采取网络笔试方式,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考生需在正式录取前向学校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
八、体检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复试期间不要求考生提交体检报告。但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要求,并提交承诺书,如有问题,须在复试前与学校联系。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九、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二)复试总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十、监督、复议和复查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此项工作由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渤海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督电话:0416-3400105。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内容及时公布,拟录取考生网上公示。
(四)实行复议制度。接受考生和全社会的监督,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3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五)实行复查制度。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一是对考生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全面复查;二是对网络复试中产生的争议等情况进行复查;三是学校认为有必要进行的事项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咨询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已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要到校现场咨询。考生可致电学校研究生学院及各二级学院,也可通过QQ或发送邮件等形式进行咨询。复试录取相关信息陆续会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咨询电话:0416-3400137
网址:http://zsxx.bhu.edu.cn/page/depart/zsxx/yanjiusheng/
十二、本方案由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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