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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东北大学 2020-05-05 相关院校:东北大学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请考生按以下步骤和要求做好备考。
一、查询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已经在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布,请考生自行浏览,确认是否进入复试名单。
二、阅读学校及学院相关通知
一志愿复试工作自5月10日开始启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密切关注学校和报考学院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详细了解复试环节及其他具体要求。
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复试通知信息查询确认
按照报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到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具体复试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确认复试有关信息。
四、准备好软硬件与安装测试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报考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将学信网系统和钉钉系统同时装在两台设备上,学信网系统下载链接可于6日后本网页查询,钉钉系统下载网址为https://page.dingtalk.com/wow/dingtalk/act/download),并按报考学院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电脑、手机、手机支架等。一台设备(第一机位,电脑或手机,建议使用电脑)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约30cm处,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电脑或手机)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示意图如下:
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建议保障有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请考生提前按报考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配合做好相关测试工作。如有困难,请及时与学院沟通。
五、网络远程资格审查与诚信承诺书宣读
考生应按学院通知要求的规定时间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形式,连线学院进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网络远程资格审查与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环节同时进行,以学院安排为准。
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前一般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初试准考证;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三)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在上述要求基础上,学院可根据复试工作需要要求考生提交其他材料。考生须按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要求提交。
如因疫情原因考生暂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可在疫情结束后补交至复试学院。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按学院要求以网络远程方式宣读《东北大学2020年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三)承诺诚信应试,学院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六、网络远程复试
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侯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侯考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过程中各学院将公布紧急联系电话,如出现任何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院。
复试过程中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按照《东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二)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七、录取相关规定
(一)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报考学院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按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确定。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三)我校个别专业有少量缺额,需调剂录取部分校内合格考生,如校内合格考生不能满足调剂需求,学院可申请调剂部分校外合格生源,具体调剂专业、条件及工作安排可于5月上旬前后到各学院网站查询。
(四)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八、违规处理
(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东北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九、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信息查询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信息。
(二)申诉
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三)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3681389
电子邮箱:neuyzb@mail.neu.edu.cn
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neu.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详见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一: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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