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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3-07-02 相关院校:哈尔滨工业大学
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考入哈工大攻读硕士学位。为使你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此做好入学准备。
一、报到时间:
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
二、报到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工大派出所。(哈工大派出所电话:0451-86414090)
注:户口、居民身份证姓名要准确一致(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不转户口)。
4、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党的组织关系注明转至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
5、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0张(办理住宿卡、医疗证、学籍卡等用途)。
6、人事档案转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者学生报到时随身带至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须有工资关系及解约合同(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一律不转人事及工资关系)。
三、报到程序:
1、交培养费:获三等基本奖助学金硕士研究生交第一学年培养费4500元/人、获末等基本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交第一学年培养费7500元/人,委托培养硕士生交全额培养费(具体额度见协议),其他同学不需要交培养费。
2、审核:新生入学到所在院(系)复查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他:报到时到所在院(系)领取《研究生报到通知单》、《研究生入学指南》和《研究生手册》,按要求办理注册及其他手续。
四、交费说明:
请于8月24日前将培养费、住宿费合计金额存入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寄给您的建行卡中,学校将于
8月24日委托银行划款,入学后请到本学院领取发票。不需要住宿的同学,只需存入学费即可。
五、注意事项:
1、8月29日(星期四)晚18:00,一外为英语的推免硕士生(哈工大英才学院、校本部已提前上课及外国语学院的推免生除外)需参加英语分班考试,否则无法参加本学期英语课学习,详见《研究生入学指南》。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前向研究生院请假,请假传真至研究生院(0451-86418112)和所在院(系),注明请假起止时间,请假事由,标注联系电话和所在院(系)。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或者假满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入学后每学期开学二周内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硕士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及文件见《硕士研究生手册》,请入学后认真阅读。
4、到哈工大校本部报到的同学,有关事宜请与校本部研究生院综合办联系,联系电话:0451-86413971,传真:0451-86418112,E-mail:hitgs@hit.edu.cn。
到深圳研究生院报到的同学,请与深圳研究生院学生发展处(部)联系,联系电话:0755-26033759。
到威海校区报到的同学,请与威海校区研究生处联系,联系电话:0631-5687900。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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