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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3-04-03 相关院校:湖南科技大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考试院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复试工作管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调整学位类型结构、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原则,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刘德顺
副组长:陈安华朱川曲周飞跃
成员:刘德顺周飞跃陈安华朱川曲施式亮曹晨忠刘龙洲
高文华高永毅戴树根余杰廖湘岳吴建军王卫军
曾艳钰郭源君何立强姚京成胡斌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办公室主任由郭源君兼任,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负责。
2、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周飞跃
副组长:陈安华朱川曲
成员:周飞跃陈安华朱川曲刘龙洲郭源君何立强蒋洪沙姚京成胡斌梁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刘龙洲兼任(电话:58291337,58291312)。
3、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协调与管理。
4、各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当年应无直系亲属考生参加本学院复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存档)。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各学院科研经费、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数、导师数以及研究生就业等情况下达招生计划,计划分为学术型计划和专业型计划。教育硕士各方向招生计划直接划入方向所在学院学业学位招生总计划中。能源、外语两个学院不同类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由学院自己分配。
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分配的招生总计划,不能突破招生计划限额。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在4月10日前没完成的,由学校重新分配。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复试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倍左右。学术型、专业学位分别划线,学院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提出划线原则,在4月2号17:00前报研招办审定。由研招办根据审定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在校园网统一公布。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首先在院内相近学科调剂。须从其他招生单位调剂生源的学院,须安排专人及时与研招办合作登陆国家招生系统,根据国家政策进行择优调剂考生(原则上应调剂本专业考生),调剂复试人数不超过计划缺额数的1.2倍。专业学位各方向领域生源不足的由方向领域所在学院自己组织调剂生源。
4、个别须调专业的考生,必须提前办理转专业手续,参加调入专业复试。
5、调剂考生操作:校外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在复试前登陆(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填写调剂申请,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未在招生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
四、复试时间与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4月8日-4月10日。4月8日8:00-17:00办理报到和资格审查手续。地点: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2、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报到并由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
3、复试安排:4月9日上午专业笔试;4月9日下午综合面试;4月9日晚上同等学力加试;4月10日组织师生互选并确定拟录取名单,4月10日17:30前,学院上报复试材料和拟录名单。
五、复试形式与排队录取
1、专业笔试:由各学院组织,严格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命题、考试的要求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复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科技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全部教育硕士的专业笔试由教育学院统一命题并组织复试,教育学院须及时将笔试成绩交方向所在学院。
2、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教育硕士专业笔试由教育学院统一命题并组织复试。教育硕士综合面试由方向所在学院组织。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由各学院组织。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科技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录取排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初试总分×0.2×0.6+专业笔试成绩×0.25+综合面试成绩×0.15。
5、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总成绩由方向所在学院计算,拟录名单由方向所在学院确定并上报。
6、复试结束后要及时评卷给出各科成绩。并及时将复试成绩和拟录名单张榜公布。
7、4月10日18:00前,学院组织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登陆网上调剂平台进行拟录取确认,办理调档签字等手续。未在上述时间前进入网上调剂平台进行同意录取确认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8、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进行师生互选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协议》,学院保存。
9、4月11日12:00前,请各学院将《201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复试情况登记表》、《复试成绩登分表》、《调剂调档函(存根)》等相关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275824271@QQ.com。
10、拟录考生由招生办统一调档政审,政审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工作准备
1、4月7日前,学院指定专人和研招办合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调剂平台,各学院选择调剂考生名单通过QQ发招生办。由研招办按控制人数发复试通知。
2、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复试各项准备,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小组名单、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人数比例、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外校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复试时间、地点、程序、方式等),形成文字材料,由院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于4月2日下午5点30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各学院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必须张贴公布)。教育学院须与方向所在学院衔接好复试安排与成绩传递的时间。
3、各学院要按学校相关规定确定本院具有招生资格导师名单及招生人数(每位导师招生数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提前向考生公布。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
1、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对违纪与违规的单位或当事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以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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