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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现场确认 来源:南宁师范大学 2019-11-05 相关院校:南宁师范大学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已结束,现将南宁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须知公告如下:
一、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7-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二、确认地点
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明秀校区思远楼1楼(从南宁师范大学正门进,衡阳路南门不能进入),原拟定现场确认地点:文星楼因故改到思远楼。
三、所需材料
以下证件材料须备原件核验,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请考生提 前复印,并按下列顺序装订好。
1. 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的9位数字)。
3. 外省户籍非应届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 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必须是卡片式的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的回执凭条无效)。
② 考生本人的房产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证明(或考生直系亲属的房产产权证,比如父母的房产证,但同时应提供户口本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2019 年毕业的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及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参加现场确认。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及复印件1份。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重要提示:如上材料,均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考生须按上述要求,如实、完整提供本人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现场确认,并取消考试资格,相关后果及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确认流程
1. 考生来考点现场确认前,提前并仔细阅读《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
2. 考生来考点现场确认前,提前查看《现场确认名单流水号》(附件1),考生用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查询对应“流水号”,并牢记“流水号”。
3. 考生来考点现场确认前,提前下载《现场确认验证单》(附件2),按要求填写考生对应流水号,姓名,考试方式、考生类别等信息,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名。
4. 领取表格:思远楼102室-领取《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将第2点提到的现场确认“流水号”填写至《承诺书》左上方,确认填好验证单其他信息并阅读知悉《承诺书》内容后,在验证单及承诺书上签名。
5. 查验证件:思远楼103室-将《验证单》、《承诺书》、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以及网上报名编号等确认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左上角填写“流水号”),提交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并核对。查验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发放现场确认照相序号。
6. 现场照相:考生按照现场确认照相序号到思远楼104(A组)、思远楼105(B组)、思远楼106室(C组)-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每个网上报名编号,仅限图像采集1次。图像采集结束,随即领取《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一式1份)打印件,同时核对本人报考信息,核对无误后,须在报名信息简表落款处以及相片位置同时签名,并在左上角填写本人流水号。
7. 交确认材料:考生需到照相所在教室交表处提交《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验证单》、《承诺书》、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以及网上报名编号等确认所需材料复印件后才能离开教室,不提交相关表格就离开考点的,本次报名无效,造成后果由考生负责。
因现场确认教室所在教学楼尚需正常上课,请各单位考生按照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附件3)有序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原则上不接收非安排时段内考生现场确认。安排时段内考生到思远楼102室凭证件(应届生凭学生证)领表,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到思远楼103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验证完成后领取照相序号,考生到指定教室照相,考生可以到指定照相教室等待或到思远楼107室休息,需保持现场安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身份证遗失: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的单据。
2. 考生更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提供居民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受理回执单。
3. 军人未办理身份证:提供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部队考生户口在广西,但身份证未重新办理者,可提供部队开具的户籍证明。
4. 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
5. 考生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考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签字,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对考生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我校不予受理。
6.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须知
1. 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荣誉,遵守考试纪律。
2. 本考点统一提供考试院要求的初试考试文具。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指定的特殊文具,本考点不负责提供,请考生自行携带。
3. 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4. 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人事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在未来三年内不允许报考。本校考生作弊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重要提示:凡考生不按报考点公告报名、网报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及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生关注
本校考点相关的确认公告、确认名单流水号以及之后的考场安排、考试成绩等信息,我校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请考生关注。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科
联系电话:0771-3905906
电子信箱:844900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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