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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9-04-11 相关院校:重庆邮电大学
一、户口关系迁移: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时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凭学生本人自愿(即新生入学时户口可迁可不迁),但委托培养考生不能办理户口迁移。受南山派出所(我校师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委托,我校保卫处在新生报到至2019年09月30日前集中代为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此后至学生在校读书期间南山派出所均不再受理户口迁移手续。
需办理户口迁入的学生,凭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入户,户口迁入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附2号。同时,将本人一寸近期照片贴于迁移证左上角,并在迁移证空白处写上本人学号及班级号,报到时交给学校保卫处(地址:紫竹苑学生三食堂旁)。
户籍咨询电话:南山派出所023-62463666(上班期间)
保卫处023-62461150(上班期间)
二、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须知及党组织关系办理:
入学新生凡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者,其党员组织关系须及时转入我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请使用新版的三联单介绍信,有效期请一定开至9月中旬开学时间。
(1)重庆市外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去的单位写“重庆邮电大学××学院”,介绍信只能自带,不能装入档案袋中。介绍信由学院收齐后统一送组织部审查。
(2)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要求,重庆市内转接组织关系须通过重庆市12371党建信息平台转接,不需再开纸质介绍信。请新生党员入学前到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往支部请选择“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中共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具体党支部”。在转接原因处请填写新生入学,并注明录取学院、专业。
自带党员档案材料的新生,请在入学报到时将党员档案材料(须密封)连同介绍信一起交所录取学院新生辅导员处进行登记核查。经核查无误、手续齐全的新生党员档案材料由学院集中统一保管,待学生转正后再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3)新生预备党员未在原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的,请按时到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秋季学期预备党员培训班。
(4)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前党员档案材料审核目录,请见附件。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04.09
附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前党员档案材料审核目录
一、预备党员档案材料应包含:
1.入党申请书
2.共青团推优材料或党员推荐材料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
4.思想汇报
5.政审材料
6.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或证明
7.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或证明
8.党员发展群众意见调查记录材料
9.党员发展公示情况记录材料
10.《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或预审合格材料
1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预备党员如有转正申请书、预期期间思想汇报、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证书或证明应一并装入档案)
二、正式党员档案材料应包含:
1.预备党员档案材料包含的前列11项内容;
2.转正申请书
3.预备期间思想汇报
4.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证书或证明
5.预备党员转正群众意见调查记录材料
6.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记录材料
7.《中共预备党员考察登记簿》(应填有在原党组织预备期内的考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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