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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06-29 相关院校:南京林业大学
2019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如下,请仔细阅读并遵照完成:
一、《录取通知书》EMS寄发材料如下:
①《研究生录取通知书》;②代扣费的银行卡(部分新生因名下已有4张建设银行卡不能再办理新卡,因此需要新生开学后携带个人建行卡至学校门口建设银行办理绑定手续并至财务处登记卡号;本校的推免生请使用本科阶段学费卡缴纳学费及住宿费);③《定向培养协议书》,仅限非全日制定向考生(在职生)④《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请认真核对,如有误尽快与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5427772、025-85427119。
二、报到时间、地点和携带材料
入学报到时间:2019年9月7日8:30~17:00
入学报到地点:新体育馆
共性材料须携带:①《录取通知书》原件;②有效身份证件③《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④户口迁移证(仅限需要迁移户口的考生,户口是否迁入,由考生自行决定)⑤应届生须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验(复印件右上角标注学号)。非定向生报到时还须携带:党团关系介绍信;定向生报到时还须携带:《定向培养协议书》
复试时因故未参加体检的,入学后请统一到我校校医院体检;若本人已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过(半年内有效),入学后时可将医院签字、盖章的体检报告递交校医院。
三、调档、党团关系及户口等办理手续说明
1.调取档案:彩色打印调档函,将调档函上的姓名、档案所在单位信息正确填写后到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最迟8月31日前人事档案必须调入我校(非全日制专硕自己决定是否调档)。档案已在学校的南林本校考生无须考生调档,届时将统一从本科档案管理部门接管移交档案。
2.党团关系转移:①党员。江苏省外考生的党员组织关系评介绍信转接,入学报到时现场递交。要由所在地县、区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转入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转入单位党组织为“南京林业大学**学院党委”,例如“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党委”;江苏省内考生的党员组织关系实行网上转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查找所去单位党组织: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共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委员会”,转接路径自动生成。
②团员。团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地共青团县以上委员会转入共青团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3.户口迁转:被录取的学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考生自行决定。若愿意迁入学校,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籍贯、出生地一栏应详细具体到省市(县)。户口迁往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南林一村1号。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添加微信号“玄武公安”,成功关注“玄武公安”后点击 →“办事办证”→“户政业务”→“线上申请” →“市外迁入”→填写“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人实名认证”→“选择申请类型”中选择“大学录取新生入学”→“提交”提交申请材料中所需图片(上传图片点击“添加照片”,其中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为必须提交项)→“提交”按钮完成申请。请于暑假期间完成微信审核工作,开学两周是审核高峰受理速度较慢,只有通过“玄武公安”审核的学生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提交过程过中遇到问题可以打电话025-84421143咨询。
注: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入学报到时,请至研究生网页下载《新生户口信息采集表》,填好后于将《新生户口信息采集表》及“户口迁移证”一并于10月1日前交至各学院院办,过时请直接至学校户籍室进行办理。
4.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学生按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学生填写个人信息时,请按照录取通知书内容,填写二级学院名称、学号和专业。
5.新生网上注册:
①6月20日前,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s.njfu.edu.cn/pyxx/login.aspx),用户名为“学号”(录取通知书照片下方编号或在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查询学号),初始密码为“出生日期”(取自身份证号码的8位出生日期)。登陆后可修改密码,但请妥善保管好新密码,如遗忘登录密码,请与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联系,可以进行初始化。如系统提示尚未注册,请先点击“学生学期注册”提交注册(李老师 025-85427767);
②提交教学计划:学术型研究生需与导师商定教学计划,确定后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提交教学计划”,完成教学计划提交。教学计划务必在6月20日前完成提交,否则该功能关闭后,未提交计划的同学在新学期的课程将无法安排,请各位学术型研究生务必重视。具体步骤详见附表:‘2019级新生(学硕)提交教学计划流程图’,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安排由专业学位管理科统一安排,无需网上提交“教学计划”。若有疑问,学术型研究生请联系培养科(李老师025-85427767),专业学位研究生联系学位办、专业学位办(陈老师025-85428561)。
③住宿申请: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实行自愿申请,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视情况安排。请需要申请住宿的研究生请于7月30日前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黄老师025-85427986);
四、银行卡代扣费
8月20日前,缴纳住宿费1500元和第一年培养费。考生可持信封内的建行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建行柜面核对信息并修改密码,初始密码:955330。激活银行卡时,银行需扣款5元工本费。根据银行要求,办理个人账户须提供《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请签好姓名和日期,报到时由所在学院统一收取。学费按照2019年招生简章规定收取。
五、其它事项
1.请按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得代办,也不接受提前报到,学校不安排提前报到者的住宿。
2.来校途中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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