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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报考录取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 2019-06-01 相关院校:湖北经济学院
2019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根据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复试录取办法规定,为确保2019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拟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2019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相关信息登记表》
为保证所有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能够及时获取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同时让非全日制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及时选择读研期间上课形式,请所有考生务必认真填写《2019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相关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于2019年6月1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yjszs@hbue.edu.cn。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无法收到等后果由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本人承担。
为方便工作人员汇总拟录取研究生相关信息、打印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工作,还请所有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点击下方链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
https://www.wjx.top/jq/39308006.aspx
二、人事档案的调取
按教育部和学校要求,我校将邮寄调档函调取所有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拟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愿决定本人人事档案是否调入我校。
学校将于6月初邮寄调档函,往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于6月25日前将人事档案邮寄到我校研究生处,否则将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延迟至7月初寄出,入学报到前寄达学校研究生处。凡湖北经济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调档函、档案、录取通知书由研究生处与各学院交接,不需要考生个人办理。
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杨桥湖大道8号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行政楼A509室)
收件人:颜红霞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2178邮编:430205
(为确保档案材料安全寄达,务必按照规定选择邮政EMS寄发。)
三、党团组织关系的转接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事项:
党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由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拟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入学时带到学校,再由学校统一收取,介绍信组织关系抬头规定如下:
1.湖北省外的党员凭纸质版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转接,省外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组织关系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具体党组织名称: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湖北省内党员一律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转接,省内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组织关系抬头为: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具体党组织名称:中共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委员会。
3.本科期间被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请提醒本科期间辅导员老师,将培养过程材料装入本人档案(群团组织推优表、确定为入党积极的会议记录及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记录表等过程性材料),作为研究生入校后入党延续培养的过程性材料;如果入校后查阅档案没有任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过程性材料,在入党程序中将不能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需重新培养。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1.根据团员档案管理办法,各位新生入校时凭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团员证或者入团志愿书原件(三者中有其一即可)到校后到培养学院分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
2.团员身份的认定以组织关系入校时转入我校为准,团组织关系未转入我校的学生,根据共青团相关文件,不能参与在校期间“五四”评优以及后续入党申请等工作。
四、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户口迁移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口迁移说明:武汉市生源新生不迁入户口;武汉市外生源新生根据自愿原则,户口可迁入也可不迁入学校。
3.迁移户口的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需准备如下材料:
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电子档照片一张(30KB以内,JPG格式,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姓名”与“曾用名”不得相互颠倒。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编号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上编号一致。户口迁移证的各栏目必须填写清楚,严禁私自涂改,如果填写有误,更改完后,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
4.新生户口受理日期:九月开学报到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5.户口迁往地址:湖北经济学院(或者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6.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户籍科,咨询电话:027-81973945孟老师。
五、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校预计6月下旬邮寄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安排见本网站的后续通知。
研究生处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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