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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学费奖助学金 来源: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 2018-12-12 相关院校:内蒙古大学
据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消息,内蒙古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1436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9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专业学位研究生:①全日制专业学位,金融(专业代码025100)、会计(专业代码125300)、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新闻与传播(专业代码055200)、化学工程(专业代码085216)、翻译(专业代码0551XX)、艺术硕士(专业代码1351XX),每生每年12000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每生每年8000元。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每生每年25000元;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新闻与传播(专业代码055200)每生每年15000元。
(二)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奖学金与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三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享受“三助”补助。
4.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国外学术交流访学项
学校设有专项经费,支持研究生自主提出具有创新价值的研究课题,资助研究生三个月以上的国外访学、参加国际会议,培养研究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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