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我校72个学科、专业学术型及五个类别的专业学位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061名,其中学术型学位624名,专业学位437名(最后的实际招生数要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13年招生计划为准),其中含部分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成教毕业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1.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除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以外)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专业的考生报考。
2.我校口腔医学各专业只接收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3.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新增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学领域,只接收本科为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3年全科医学考试科目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统一要求进行设置,国家对全科医学领域实行单独划线。
4.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同时满足该专业的要求,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5.备注栏特别注明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未注明的专业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外校推免生申请我校,详见附件《安徽医科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最终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将于网报结束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四、2013年我校招收硕士生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代码见后附表格。我校非直属培养单位的各专业招生计划纳入我校统招计划,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我校本部学习研究生基础课程,后两年分到各相关单位跟随责任导师进行后期培养。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及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为我校战略合作伙伴单位。
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网上报名:考生于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在研招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报名前必须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考生于11月10日至14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到所在地、市报考点凭网上报名编号交费、照相并核对网报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逾期不再补办。
下载打印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网上报名时要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年龄、学历、工作单位等),教育部将对网上报名考生所填写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2000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切勿将证书序列号当作证书编号)进行审核,复试时我校也将对有关证书加以核查,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注:毕业院校、本科专业请务必规范填写,身份证号码、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请务必核对准确。
3.请认真填写本人相对稳定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寄录取通知书用)以及能直接联系的电话号码。应届生建议填写辅导员办公室地址转交(如xx学校xx学院xx年级办转)。
4.考试科目:
(1)学术型研究生考试科目设置: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医学、教育学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设置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哲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初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采用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试题,满分100分;
第二单元(外国语):采用统考英语一,满分100分;
第三单元(基础课):医学门类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仍设“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统考科目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医学门类中的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300分),可选用统考试题,也可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选择范围以专业目录初试科目栏目注明为准。
医学门类中的护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设为“护理综合”(满分300分),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但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教育学门类的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也是全国统考科目,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我校哲学、法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其基础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
工学门类的生物医学工程,其基础课数学(一)为全国统考科目。
第四单元(专业基础课):我校哲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其专业基础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
(2)专业学位考试科目设置:
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试题,满分100分。
第二单元(外国语):采用统考英语一,满分为100分。
第三单元(基础课):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使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试题(西医综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使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我校自命题试题。西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科目满分300分。
药学硕士专业学使用药学综合(专业学位),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使用中药专业基础综合,由相应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指导性意见,试题均由我校自行命制,满分300分。
5.考试时间:2013年1月5-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6.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地市或高校报考点届时负责通知。
7.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点:从2013招生年度开始,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安徽医科大学设立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因容纳规模有限,我校报考点仅接受安徽医科大学(含独立学院)应届毕业的考生(包括报考本校和外校)及合肥市范围内报考安徽医科大学的考生。
六、各业务综合课包含内容如下:(其中统考科目以教育部考试大纲为准。)
1.701生物综合包括: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理学。
2.308护理综合包括: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3.352口腔综合包括: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
4.353卫生综合包括:职业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
5.702药学综合(学术型)包括: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药事管理学。
6.349药学综合(专业学位)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事法规。
7.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8.703卫管综合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经济学、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
9.306西医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含诊断学)、外科学。
10.307中医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11.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包括:普通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与测量。
七、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考试、专业课考试、中文写作及面试等,具体内容以复试前通知为准。
八、录取及学制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凡属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在正式录取之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分别签订合同。
3.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4.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学科、专业名称标“★”符号,为校本部及第一附属医院有科学学位博导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标“●”符号,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标“▲”符号,为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仅包含以安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的重点学科,不包含省外非直属单位的重点学科。)
十一、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生部每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十二、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或来信、来电咨询。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邮编:230032
联系电话:0551-5161051(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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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薛老师、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