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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8-09-14 相关院校: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2-3年(其中艺术、法律、体育、汉语国际教育、环境工程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美术、体育领域学制3年,软件工程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领域学制2.5年,其他专业学位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2-4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2.5年)。
三、招生名额
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69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45名,其中含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266名(2018年实际录取66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24名,实际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招生专业目录、学位点介绍、考试大纲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说明:第三位是“5”的专业代码,所代表的是专业学位,现有0351法律、0352社会工作、0451教育、0452体育、0453汉语国际教育、0454应用心理、0551翻译、0852工程、1251工商管理(MBA)、1252公共管理(MPA)、1351艺术等专业硕士学位点。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提供所报考专业(除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教育管理)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申请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办理网上报考录取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切忌自我臆断,以免后期无法办理现场确认,甚至无法参加考试。。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11月10日前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2.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
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招网最新信息(http://yzw.zjnu.edu.cn)。
1.复试时间:2019年3-4月份。
2.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内,具体关注学校研招网通知。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加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复试前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3.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本科、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全程6万元,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全程4.5万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全程4万,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全程3万元。
2.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奖助政策网址:http://yzw.zjnu.edu.cn)
九、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原则上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为定向生,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相关说明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
(四)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http://yzw.zjnu.edu.cn,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详细联系方式见:http://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招生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345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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