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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09-20 相关院校:广东药科大学
广东药科大学现有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工程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工程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19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7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热忱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报考“临床医学硕士(1051**)”专业,要求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并被录取后,自入学之日起,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培养方案要求,重新接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学前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累积计算。
(1)临床医学(除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眼科学(105111)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麻醉学(105116)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6.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0)”、“公共卫生硕士(105300)”只接受①相关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②已经获得相关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考生报考。
7.“护理硕士(105400)”只接受①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②已获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成绩单的护理学专业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三)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科目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全国统考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除以上统考科目外,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出现的考试科目均由学校自行命题。自行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我校提供的考试大纲。
(二)初试科目中各科目满分值:初试科目为4门的专业,第一和第二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第三和第四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初试科目为3门的专业,第一和第二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第三门科目满分为300分。
(三)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各补考科目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4.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复试由我校组织,采取差额复试。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复试方式为面试、实践能力(或实验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每生3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含外国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分3个环节:结构式面试环节、半结构化面试环节和实验技能测试(或实践能力测试)环节。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以面谈形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采取“函调”方式,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7.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8.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四、 录取
按照上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 学习年限和学费标准
学习年限:3年。
学费标准:
学校学术型所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学校专业学位型“临床医学硕士(1051**)”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型除临床医学外其余类别、领域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六、奖助体系
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学校设立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省级优秀研究生奖、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省优秀硕士论文奖、校优秀硕士论文奖等奖励,提供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酬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通知书不能及时到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研究生学院电话号码: 020-39352060, E-mail:yjsc@gdpu.edu.com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了解相关招生信息。亦可登陆报考学院的网页或向各招生学院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3、招生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招生信息如有变化,以报名期间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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