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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8-06-15 相关院校:北京林业大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户档、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北京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考入我院2018级研究生户档、党组织关系的转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户档转接工作
1、档案接收单位:
北京林业大学环境学院党委王健宇老师收
2、档案接收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60#邮编:100083
3、户口迁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校外进入我院学习的研究生新生党员,入学后把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统一交到学院党委。学院党委会认真审查新转入党员的档案材料,确认无误后办理组织关系接收,并按党委组织部的要求上报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汇总名单。缺失党员档案或者档案材料有问题的暂时不予接收并告知学生本人。
2、所持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具体要求是:
①由北京市各区、县、局党委、高等院校、市属企事业单位转入我院学习的研究生党员,需请原党组织通过“党员E先锋系统”网络接转组织关系,系统中查找市内党组织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北京林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同时在系统中打印纸质介绍信盖章交至所在环境学院党委。
②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外省市转入我院学习的研究生党员,须持县级(含)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3、本校范围内变动学习单位的研究生党员(不含本校教职工攻读在职研究生党员):
①不在环境学院学习的党员,原所在学院党委通过“党员E先锋系统”接转组织关系,同时在系统中打印纸质版介绍信,落款盖转出单位党组织公章,交至环境学院党委。
②在环境学院继续学习的研究生党员,不转组织关系,但应在报到后,由环境学院党委调整到相应的研究生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4、凡研究生新生中的预备党员,入学前预备期已满,应先在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院。
重要说明:我院将在新生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时,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一概不予提前办理。请被录取新生注意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的有效期(一般为90天)。
联系人:王健宇
学院党委办公地点:环境楼218
联系电话:010-62336900、17888843099(王老师)
QQ群号:733103466(请大家申请加群)
环境学院党委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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