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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8-05-10 相关院校:电子科技大学
关于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中校内单位名称的说明
各位考生:
为更好地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的实现,学校在基于一级学科建院的原则下实行了办学结构调整,于2017年12月组建了新学院,并对校内单位名称和代码统一进行了调整。
由于我校2018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目录已于2017年10月(办学结构调整以前)并上报教育部,且不能更改。因此特向考生(含推免生)做出以下说明:
1.复试成绩公示将同时公示拟录取学院(即调整后的学院名称和代码)和上报教育部学院(即调整前的学院名称和代码)。其中,2018年博士研究生在报名系统中的学院已经是调整后的新学院;博士录取考生上报教育部的学院则由录取导师对应的调整前学院确定。
2.学校按照考生实际录取调整后的学院名称打印录取通知书。
3. 已录取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学籍信息的学院信息为调整前的学院代码和名称。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附件:
附件1-调整前的学院名称及代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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