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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8-03-21 相关院校:中南大学
冶金与环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及要求,我院坚持择优选拨、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复试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制订出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机构
1.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柴立元
副组长:张宝 王志兴
成 员:赵中伟 田庆华 王万林 赖延清 张凯 闵小波 蒋良兴
1.2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
组 长:张宝
副组长:张凯
成 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导师代表
2、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和地点
(1)3月23日(星期五)
上午8:30—18:00
① 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冶金馆301)
② 心理测试(冶金馆426)
(2)3月2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专业课笔试(具体考场在资格审查时咨询)
(3)3月25日(星期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① 外语能力测试(面试)
②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
③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面试)
地点: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冶金馆(分组及具体考场在资格审查时咨询)。
3、招生名额
3.1 全日制研究生
学校下达计划共192名,其中学术型学位92名,专业学位100名。其中:
① 冶金学科拟录取141人,其中冶金工程(080600,学术型学位)拟录取61人,冶金工程(085205,专业学位)拟录取80人。
② 环境学科拟录取51人,其中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学术型学位)拟录取31人,环境工程(085229,专业学位)拟录取20人。
3.2 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校下达计划共20名,均为专业学位。招收专业为冶金工程(085205,专业学位)及环境工程(085229,专业学位),招生指标在两个专业打通使用。
4、复试与初录原则
以下规则适用于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考生。
4.1 采取差额复试。
4.2 推免生须进行资格复审,不再进行复试。若资格复审通过,按其原已拟录取专业及学位类型进行初录。
4.3 已通过综合选拔且全国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须进行资格审查,不再进行复试。若资格审查通过,按其报考专业及学位类型进行初录。
4.4 除推免生和综合选拔生之外的其他考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须参加本次复试的所有科目。
4.5 复试科目、总成绩
复试科目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3科;此外,还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核。总成绩由初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组成。其中,专业课笔试总分300分,外语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总分100分。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评定,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
4.6 参加复试的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①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任一门或多门成绩不合格;②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③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未通过。
4.7 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全部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个类型拟录取。
4.7.1 全日制考生的拟录取
分冶金工程(学术型学位080600)、冶金工程(专业学位085205)、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型学位083000)及环境工程(专业学位085229)4个专业计划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初录。
若冶金工程(专业学位085205)拟录取人数低于其计划指标数,将从冶金工程(学术型学位080600)淘汰的考生中调剂补录。考生各复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
若环境工程(专业学位085229)拟录取人数低于其计划指标数,将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型学位083000)淘汰的考生中调剂补录。考生各复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
单考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与其他考生一起排名,在资格审查通过且各科目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均合格的情况下予以拟录取。
按上述方式招生后若仍有指标剩余,将按学校调剂政策实施调剂复试与拟录取。
4.7.2 非全日制考生的拟录取
分冶金工程(专业学位085205)、环境工程(专业学位085229)2个专业计划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初录。
若冶金工程(专业学位085205)拟录取人数低于其计划指标数,将优先从报考我院全日制的冶金工程(学术型学位080600、专业学位085205)的淘汰考生中调剂补录,按所有淘汰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考生各复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
若环境工程(专业学位085229)拟录取人数低于其计划指标数,将优先从报考我院全日制的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型学位083000)及环境工程(专业学位085229)的淘汰考生中调剂补录,按所有淘汰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考生各复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
按上述方式招生后若仍有指标剩余,将按学校调剂政策实施调剂复试与拟录取。
4.7.3 考生被拟录取后,考生原则上不能对其招生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计划(学术型、专业学位型)提出变更申请。
4.8 导师招生名额
每位导师每年招生的全日制考生不超过3人(不含单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每年招收的非全日制考生不超过2名。导师招生名额其它相关规定参照“冶金与环境学院2018年博士生及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及招生计划分配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4.9 复试初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及院内公告栏中公示。
5、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5.1 学制
实行3年制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均不超过5年。
5.2 国家及学校关于学费及奖、助学金的相关政策
国家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以及国家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并结合本校实际,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校级奖励金等。研究生奖助学金经费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学校统筹经费、导师科研经费支出以及社会企事业单位捐赠的专项经费等。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校级奖励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在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配套文件时,对“强军计划”和“骨干计划”研究生予以倾斜。
(3)研究生可同时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和各项校级奖励金,但不能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各项校级奖励金。
(4)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是否享受导师奖学金及各类校级奖励金学生奖,将由导师及二级单位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所选择的具体学习方式(如是否全脱产)及在校表现与业绩等具体情况确定,其中校级奖励金学生奖还需经研究生院审定。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学年进行动态评定。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分2个等级标准:推免生每生每年1万元,非推免生每生每年0.8万元;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学业奖学金。高年级分3个等级标准,一等奖每生每年1.2万元,二等奖每生每年0.8万元,三等奖每生每年0.5万元。具体设置等级及奖励标准见下表。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及标准
培养类别
|
等级
|
获奖比例
|
奖励标准(万元)
|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新生
|
推免生
|
|
1.0
|
非推免生
|
|
0.8
|
||
高年级
|
一等
|
30%
|
1.2
|
|
二等
|
60%
|
0.8
|
||
三等
|
10%
|
0.5
|
(6)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含“强军计划”、“骨干计划”考生)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推免生为8000元/生.年;非推免生为6000元/生.年。
(7)获得奖学金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先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录取时确定的奖学金等级发放奖学金,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按时转入我校的新生,将被取消奖、助学金。
(8)2018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2018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单位:元/人.年)
类 别
|
学费
|
学制
|
|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
|
8000
|
3年
|
|
非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
工学类(08)
|
12000
|
3年
|
单独考试
|
14000
|
3年
|
5.3 学院关于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确定办法
5.3.1 全日制研究生
①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推免生奖学金及对应此类考生的助学金。
② 非推免生(含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录取的考生)按学校规定享受非推免生奖学金及对应此类考生的助学金。
③ 单考生按学校规定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
5.3.2 非全日制研究生
按5.2节学校规定执行。
6、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
我院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脱产上课”,即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起脱产上课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确定其学习方式后,不得更改。
7、考生资格审查(或复审)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对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审查报考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7.1 资格审查材料准备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2) 部分考生(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籍学历校验未获通过,请提前准备好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试期间将复印件提交复试所在二级招生单位保存,由所在二级招生单位收齐后交学校研招办。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准备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准备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② 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 士兵计划考生请提前准备好《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来校复试期间提交复印件(写上报名号)到所在二级招生单位,由所在二级招生单位收齐后交学校研招办。
7.2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考生(不含推免生)资格审查
考生提供所须材料,由我院研工办负责审查(其中,来自我院的综合选拔考生由我院学工办及本科教务办负责审查)。
7.3 推免生资格复审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①不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②自取得推免资格至毕业之日有受过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等情况。
7.3.1 来自我院的推免生
由我院学工办及本科教务办负责复审。
7.3.2 来自我校其它学院及外校的推免生
由我院研工办负责复审。
推免生提供其所在学校(来自本校其它学院的推免生由其所在学院)本科教务部门出具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所在学院公章),以及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的证明(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8、复试缴费
除开推免生,其他参加复试考生均须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人。考生于3月19日至3月20日通过“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考生入口http://yjszsgl.csu.edu.cn/zsgl/login.aspx进行网上支付复试费。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在复试之前查看考生缴费情况,及时催促未缴费考生按时缴费。
9、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参见“中南大学201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http://gra.its.csu.edu.cn/yjsy/pygl/wjtzxq70249_1_2.html )
10、招生受理、咨询、投诉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校本部冶金与环境学院研工办231室,邮编:410083
蒋良兴 15116335788 0731-88836724
戴艳阳 13808464589 0731-88836724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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