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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2-04-12 相关院校: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2012年考研复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我校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于2012年4月13日至18日进行。凡报考我校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其中部分专业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见附件1)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本人确认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不再公布,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确认为准),请于2012年4月13日8:30至16:00来我校研究生学院报到,参加复试。具体事宜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2年4月13日8:30—15:00
2.审查地点:研究生学院
3.审查内容:考生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同时请携带:
⑴成绩单 本人大学阶段学习的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后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⑵政治情况调查表 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装入信封并密封)。
以上两份材料考生在面试时亲自交面试小组审查。
二、院(所)报到
经研究生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4月13日8:30—15:00到相关院(所)报到,并查询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时间及地点。
凡不能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的复试合格的考生,只能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考生到院(所)报到时,要在报到表上注明“委托培养”。
三、体检
1.参加复试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青年教工及来校方便的考生于4月10日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11-13日上午体检(需空腹);
其余考生于4月13日8:30—15:00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16、17日上午体检(需空腹)。
注意:领取体检表时要携带1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四、复试
采取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凭准考证(加盖研究生学院公章)和身份证(或军官证)参加复试,证件不全者不准参加复试,后果自负。
1.外语考试
⑴考试时间:4月14日上午8:30至11:30
⑵考试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具体考场、座次及复试科目于4月13日下午18:00在田家炳教育书院门前查看版面)。
⑶组织单位:研究生学院
2.专业课考试
⑴考试时间:4月14日下午14:30至17:30
⑵考试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
⑶组织单位:研究生学院
⑷专业课考试科目: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信息”/“硕士招生”/“复试、加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查询”中查询。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
⑴测试时间:4月15日8:30至17:30
⑵测试地点:考生于4月13日到相关院(所)报到时查询
⑶组织单位:各院(所)和硕士点。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2010年9月1日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⑴加试时间:4月16日上午8:00至12:00。
⑵加试地点:考生于4月13日到相关院(所)报到时查询加试地点。
⑶组织单位:相关院(所)和硕士点。
五、复试结果公布
1.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⑴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合格。
⑵外语笔试成绩认定真实。
⑶加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及格。
⑷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及格。
⑸身体素质检查合格。
2.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X70%+复试专业课成绩X2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X4.5%+专业综合素质面试X4.5%,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值为10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3.复试成绩排序原则
各面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绩时,按初试成绩排序(调剂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条件下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拟录取名单提出
各面试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排序结果从高到低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布
考生于4月17日上午10:00到相关院(所)查询复试结果。
六、录取前的相关手续办理
1.凡被确定为自筹经费的拟录取对象的考生,请于4月17日下午15:00至4月18日下午17:00将第一学年学费交信用社师大分社(师大幼儿园南10米处),不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待;
需要学校安排住宿的考生,请于4月17日下午15:00至4月18日下午17:00将第一学年住宿费交信用社师大分社,学校将根据交住宿费的学生名单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不再安排收取住宿费工作,不按此通知交住宿费而造成入学后不能住宿的后果,将由学生自己负责。
凡被拟录取的考生交费后于17日-18日到相关院(所)签字并领取“预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
2.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请于4月18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注:凡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即复试合格后无法调取本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和省筹研究生转正的考生只能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这部分考生须下载“委托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由委托单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签字盖章,复试合格后于18日下午3:00交研究生学院,过期不再办理(如果不能及时签订协议的考生,要向研究生学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暂缓提交协议书)。凡不办理签约手续又无法调出本人人事档案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
1.凡缺席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复试条件无故不参加复试或复试合格后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
3.本通知同时适用于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名单不再公布,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本人确认参加复试为准。
附:
2、政治情况调查表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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