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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2-04-06 相关院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考研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要求,全面贯彻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增强复试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今年我校进一步严格复试程序,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立宏
副组长:张军
成员:周明生、牛志伟、吴烨、方文心、孟毅芳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在重视初试成绩选拔作用的同时,强化复试工作对考生的选拔。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对疑似作弊考生要严格筛查。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录取原则
各院(系、中心)应根据学校下达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在复试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的基本原则是:
1、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满分300分或5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权确定(初试权重70%,复试权重30%),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四、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需符合学校研招网(http://yz.cueb.edu.cn/yz)发布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线》的要求。
2、复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D)创新能力。侧重获奖、科研成果或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侧重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实际表现的考核,严格把好思想政治质量关;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人文素养;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资格审查
复试前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复试通知单”、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资审时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否则不予录取。
4、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五、调剂
1、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的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校内调剂。
2、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未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或其他情况,且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如调剂至外校须完成教育部研招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的调剂程序,进入对方学校拟录取状态后到我校办理调剂手续。
3、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须优先接收学校组织的校内调剂的安排。接收校外调剂的专业接收的校外生源,必须严格选拔,挑选综合素质高的生源进行补充。
六、复试工作办法
1、各院(系、中心)成立以本院(系、中心)院长(主任)或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的复试工作。各院(系、中心)根据复试人数不同组成2-5个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过硬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前要对复试成员进行培训。面试前复试小组组成人员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要相互保密,复试前不能向外界公布分组名单。
2、各院(系)根据学校统一规定,制定各专业具体复试方案。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课面试。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外语笔试命题由学校负责,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各院(系)负责;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课面试由各院(系)自行组织。
3、复试成绩为四部分之和,总分100分。外语笔试权重25%,专业课笔试权重30%,外语听力、口语权重15%,专业课面试权重30%。初试中没有政治科目的专业需加试政治笔试,建议与专业课笔试一并进行,并计入到专业课笔试成绩中。各院(系)可以根据专业培养特点自行划定单科的及格线,单科及格且复试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合格的考生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初试+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x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x复试成绩权重(30%)
4、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参照上述规定自行确定复试方案和组织复试。
5、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应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考生只有在复试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淘汰(要有书面报告不予录取的理由)。同时也只有在一志愿合格考生不足的情况下才可以录取调剂考生。
6、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七、复试工作安排
1、4月6日召开全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布置会”。
2、4月6日研招办将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发给各院(系、中心)。
3、4月6日开调剂网。4月6日下班前需要接收校外调剂生的院(系、中心)将调剂生的名单上报给研招办。
4、4月9日下班前研招办将包含有一志愿上线考生和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的名单发给各院(系、中心)。
5、4月9日下班前请各院(系、中心)将“复试方案”上报至研招办。
“复试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复试办法;复试程序;面试的时间地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如果各院系、中心对复试单科有要求的,请将单科要求写入复试方案一同上报。)
6、4月13日8:30-15:30在博纳楼3层进行复试资审。
7、4月14日上午8:00-9:30体检。
8、4月14日下午2:00-5:00进行外语笔试和专业课笔试。
9、4月15日--4月17日各院(系、中心)自行组织面试。
10、4月18日下午4:00之前各院(系、中心)将复试结果上报研招办。
11、4月20日之前将“复试教师统计表”上报研招办。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研究生部、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将监督、抽检和配合各院(系、中心)的工作,以确保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和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由监察部门、研究生部组成旁听小组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复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信息公布的网址为:http://yz.cueb.edu.cn/yz/。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通过该网址进行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系、中心)受理的投诉和申诉应及时上报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和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投诉电话。学校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83952128,由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专人负责处理考生投诉;在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设置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以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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