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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2-01-11 相关院校:成都医学院
成都医学院是四川省属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学校前身系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2004年8月整体从军队移交四川省政府并更名为成都医学院。学校移交地方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办学质量稳步提高,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校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护理学、医学检验、药学、药物制剂、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公共事业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康复治疗学等13个本科专业,其中药学、护理学、检验医学等专业为四川省高校本科特色专业,形成了以医学学科为基础,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格局。现有医学机能实验学、医学心理学、计算机文化基础、药物分析、外科手术学基础、医学细胞生物学、临床检验微生物学等四川省精品课程,医学机能实验教学四川省高校教学团队。
学校于2011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有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面向全国开始招收首届硕士研究生。目前,学校拥有一支年龄构成、学历层次和职称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44名,兼职博士生导师2名,兼职硕士生导师39名。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天回校区位于成都市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新都校区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学校占地面积1260余亩,生均图书馆藏书、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学生公寓面积、教室面积、每百名学生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座位数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学校着力建设数字化校园,以双栈方式全网开通IPV6,建成协同办公管理系统、教务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科技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精品课程应用管理系统等平台,实现了教学、科研、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图书文献资源不断丰富,后勤生活保障质量不断提高。
学校设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检验医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信息管理学院、医学影像系、生物医学系、公共卫生系、心理学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教学单位,直管三级甲等医院1所,非直管附属医院10所,有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等教辅机构。有发育与再生实验室、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科研实验中心、药物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室,以及《成都医学院学报》编辑部等科研平台和学术机构。
学校现有教研医人员789名。专任教师543名,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169名;博士58名、硕士210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等各类专家17名。有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属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4人。
目前,学校承担科研项目3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及国务院部门项目等20余项;近五年发表论文2500余篇(署名本单位SCI,EI,ISTP收录70余篇);出版著作与教材76部;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近10年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成都医学院学报》是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烧伤学科被批准为四川省医学重点建设学科,发育与再生实验室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药药剂学实验室、体温调节实验室、微生物与免疫实验室为国家中医药二级实验室。发育与再生研究团队被评为省属高校科技创新团队。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开放办学、质量立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先进的大学文化丰富发展内涵,“十二·五”期间,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民主管理、教授治学,优化结构、强化特色,统筹兼顾、重点突破,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基本原则,坚持规模扩展与内涵建设并举、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并重的工作方针,围绕"一个根本战略、两大历史使命、三项重点工程、四项基本任务"的思路开展工作,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省属一流高等医学院校。
热忱欢迎医疗机构、科研单位、高等学校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人数
2012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为准。我校将根据当年的考试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招生类型
1.我校招收统考生:包括国家计划内定向、非定向及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4种类型。计划内定向、非定向研究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培养经费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单位或个人向培养单位提供。
2.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
四、招生办法
我校2012年研究生招生主要采取向全国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调剂录取的方式进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五、复试
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符合国家录取政策并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需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另行通知。
复试分为: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详见《成都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如初试合格,在复试同时,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见《成都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4.导师组面试
采用口试、笔试、实验操作或临床技能考核等多种形式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及基本技能和专业外语进行考查。
六、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生同时还要学生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检查毕业证原件,交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政治思想表现、本人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就业
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考生,毕业后只能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优秀毕业研究生可优先录用留校工作。
十、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人事档案调动事宜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招生单位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应准确、实事求是地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2012年硕士研究生收费问题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4.如在2012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以国家出台的新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
十一、招生咨询
联系地址:
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200号研究生处邮编:610500
联系电话:(028)68289141
传真:(028)68289141
天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成都医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610083
联系电话:(028)68289141
传真:(028)68289141
联系人:王老师、贾老师
Email:cyyjsc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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