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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2-03-22 相关院校:中南大学
中南大学2012年考研复试办法,详情如下:
中南大学2012年考研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录取质量,对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现就有关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调整学位类型结构、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原则,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巡视组,加强对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巡视组由纪委、监察、研究生院等部门人员组成,分为4个小组,分工负责对全校各二级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3、学校研招办将加强与各二级单位的沟通联系。联系电话0731-88836820,地址:校本部三办公楼304室。
4、为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学校纪委设立监督电话:0731-88879252、88876771。
(二)二级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二级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级单位研招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如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为院长,则由其他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教务干事等相关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和投诉。
各二级单位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内科学、外科学可以以三级学科专业为单位(但复试结果汇总表必须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填写)。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
各二级单位应单独成立外语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应注意安排好外语小语种考生的听说能力测试。
各二级单位研招领导小组务必做好有关复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负责;务必选聘公道正派、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应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其在复试工作中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所有参与复试及录取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务必做到遵纪守法、公平公正、尽职尽责,保证复试及录取质量。
三、复试和录取工作程序
(一)制定具体复试工作方案
中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已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各二级单位研招领导小组应尽快召开会议,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领导小组成员、各复试小组成员、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内容、程序、方式、加权总成绩计算公式、投诉受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其他注意事项),于3月24日前报学校研招办审批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研究生录取质量的基础环节。各二级单位要不断深化复试考查方式和手段的改革创新,要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科学确定复试的内容和办法,加强对考生专业水平、创新能力的考查和评价,同时要深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复试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方面的作用,全面提高复试工作水平。
(二)招生计划下达
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科研、学位点、导师数、培养质量以及研究生就业等情况下达招生计划,计划分为学术型计划和专业型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二级单位不能突破所下达招生计划限额。每名导师招生计划不超过3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的要求,结合我校第三届第二次教代会关于扩大二级研招单位招生自主权的改革精神,同时让更多考生有机会参加复试,我校今年进一步扩大差额复试力度。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以及学科特点合理安排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并公布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包括专业学位的招生人数)。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在3月28日—4月6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二级单位自行安排并公布。
(四)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为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含骨干计划考生、各类专业学位领域考生)、管理类联考(MBA、MPA、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联考、单考及强军计划考生。各学院复试名单由校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分数线确定下达。
已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应与报考二级单位联系,最后确定拟录取专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复试资格审查
各二级单位应在复试前严格按附件《中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内容与要求》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集中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名册(表一)”中提供的考生信息仔细核实考生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逐项核对,在“表一”中详细记录资格审查情况,须由资格审查人和二级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
注意:某些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信息经教育部初审后存疑。如果拟录取这些考生,二级单位务必通知这些考生在4月底之前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内学历在教育部学信中心网站申请认证,境外学历尚无认证报告的,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站申请认证)。二级单位将认证报告收齐后交研招办。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的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二级单位要汇总这些考生的错误信息修改申请,填写在《考生报考错误信息修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中。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初试准考证(核对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或学位证书编号,或注册学号);(4)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每名考生缴纳复试费80元。
推荐免试生如在2011年9-10月份未参加专业综合课笔试,须在本次复试中进行笔试,是否需要再次面试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确定。所有推免生必须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关于综合考核选拔考生,根据《中南大学关于综合考核选拔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公告》,对于2011年10月份已通过我校综合考核选拔并报考我校的考生,已上学校复试分数线者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安排复试,具体录取专业由二级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的需要确定;未上学校复试分数线而符合国家一区分数线的考生名单,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另行下达。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六)复试实施办法和录取
1、通知考生
各二级单位通过考生报考时提供的电话通知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各二级单位应通知推免生最后确定拟录取专业。
2、复试内容和复试形式及规则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和阅读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试题内容应当具有难易区分度。
外语听说和阅读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阅读能力的测试。考查内容应当具有难易区分度。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涉及学术水平的考查内容应当具有难易区分度。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要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要求进行。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复试形式及规则
①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3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管理类联考考生在复试时须笔试政治理论或者按照相关专业学位全国教指委要求进行面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笔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二级单位研招领导小组对笔试试题保密负责。笔试答卷应当密封评卷。
②外语听说和阅读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听力测验和口语交流的形式,阅读能力测试可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外语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进行评分,每名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外语阅读成绩占整个外语复试的比重为50%(50分);外语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如实记录,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各自对考生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外语听说和阅读能力测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③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面试的具体要求: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进行评分,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如实记录,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各自对考生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般应当统一。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条件许可的二级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计入综合面试成绩。
3、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加权总成绩=a*初试成绩+b*(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复试外语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其中a、b为加权系数,a为50%-70%,b为30%-50%,即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系数值由二级单位确定。二级单位必须在复试方案中公布具体的加权总成绩计算公式。
4、填写《复试情况表》
复试小组应对《复试情况表》的相应栏目做出如实记载,二级单位研招领导小组组长应签署录取意见。
5、除以支教团、辅导员、国防生类别录取的研究生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外,原则上不予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6、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应马上填写“复试结果通知单”送达考生(各学院应立即将复试结果通知未录取考生),并对需调档(享受奖学金的考生,以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的考生寄发“调档函”,调档单位只能填写《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名册》中的考生所在单位。我校、录取考生、考生单位三方之间不签订合同。
7、各二级单位复试工作结束,经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必须将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或者公示栏中公示3天。公示内容必须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导师姓名、复试的各项成绩、加权总成绩及其排名、奖学金等级、投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同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
8、对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应向其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5月15日前学院应根据函调材料及考生档案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
9、复试的监督:(1)复试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学校监督巡视小组将到现场对二级单位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
10、奖助学金评定
我校2012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并且继续提高对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零额奖学金两种。享受全额奖学金者享受助学金。助学金分为0.5万元/生.年和0.3万元/生.年两种。零额奖学金者不享受助学金。
(1)奖学金评定对象
报考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推荐免试生均享受全额奖学金(即充抵全部学费)和助学金。其中,推免生给予0.5万元/生.年的助学金,其他硕士生给予0.3万元/生.年的助学金。强军计划考生不享受助学金。
MBA、MPA、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硕士、单考考生以及报考委托培养类考生为零额奖学金,不享受助学金。
(2)奖助学金评定说明
1、本次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只对第一学年有效,录取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再根据学校有关奖学金评定规定重新评定。
2、统考考生只有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才能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
3、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作为入学当年该考生奖学金类型;
4、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获取奖助学金,一律取消其奖助学金资格,并追求其所在二级单位的责任。
(3)学费标准
A、MBA、MPA、工程管理硕士、单考:14000元/年;
B、软件工程硕士:12000元/年;
C、法律硕士(非法学)、临床医学硕士:10000元/年;
D、医学门类所属专业(不含临床医学硕士):9000元/年;
E、其他非医学门类专业(含其他专业学位):8000元/年。
12、调剂复试录取
(1)校内调剂复试
①对象为已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需调剂的考生。
②原则上不能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录取。
③调剂专业之间报考的统考科目相同,可以在相近专业间进行调剂,但须符合调入专业的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
④单考(含强军计划)考生不能调剂专业复试录取。
⑤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调入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⑥全日制专业学位有关调剂复试见“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
调剂复试手:如该生在学院(系、所、医院)内调剂,由该学院(系、所、医院)将此复试情况表送转入专业再行复试。是否需要再次复试由学院(系、所、医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原则上不接受跨学院调剂复试。若属跨学院(系、所、医院)调剂,考生本人须向校研招办申请,经调入和调出双方学院同意,由研招办根据具体情况协调处理。学院不能擅自安排跨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否则视为复试无效。
(2)校外调剂
我校在生源严重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少量外校优秀调剂生,对象原则上为同时达到国家分数线和我校分数线且本科毕业学校为研究生院或“211工程”的高校,并且2012年报考研究生院或“211工程”高校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接收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同。由相应二级单位向研招办申请,经研招办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发布有关调剂信息。
接收外校调剂生手续为:教育部将于3月底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对于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于全国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可持加盖报考单位公章的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大学期间成绩单、本人申请与接收学院联系,经学院、研招办初审、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调剂,完成有关网上调剂程序,由相关学院安排复试,复试合格,由我校研招办出具接收函,考生凭接收函到报考单位办理有关转档手续(包括报考第一志愿单位的考试试卷等材料)。
(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
1、2012年所有专业学位纳入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我校201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涉及十九个专业学位类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法律硕士(2个专业领域)、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3个领域)、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2个专业领域)、工程硕士(25个专业领域)、临床医学硕士(19个专业领域)、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需要强调的是:临床医学各专业,凡是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必须是“1051”开头的学科专业,否则“1002”开头各专业只能招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各学院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突出专业学位选拔特点,做好复试工作。
3、各学院应在复试前积极组织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报考我校考生按招生领域填报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志愿,第一次填报调剂志愿仅限在学院内部进行,调剂志愿填报遵循自愿原则。调剂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2)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改变报考计划类型,即:“学术型计划”专业和“专业型计划”专业不能互换;
(3)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管理类联考(MPA、MBA、工程管理硕士)只能从相应联考方式考生中调剂。MPA、MBA、工程管理硕士可相互调剂。
(4)考生在达到我校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情况下,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①报考经济学[02]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金融硕士[0251]、应用统计硕士[0252]、国际商务硕士[0254]、保险硕士[0255]。
②报考法学[0301]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领域,报考社会学[0303]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社会工作硕士[0352]。
③报考教育学[0401]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教育硕士[0451]。
④报考中国语言文学[0501]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⑤报考外国语言文学[0502]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翻译硕士[0551]。
⑥报考艺术学[13]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艺术硕士[1351]。
⑦报考工学各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工程硕士[085]各专业学位领域。
⑧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公共卫生硕士[1053]。
⑨报考护理学[1011]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护理硕士[1054]。
(5)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4、考生自愿选择专业学位后,原则上要求单独组织专业学位考生进行复试,根据学科特点也可在原报考第一志愿组织复试。专业学位调剂考生专业课笔试科目仍然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规定的科目进行考试。
5、如果经过第一次复试没有完成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各学院可以组织初试合格考生进行第二次调剂志愿填报,是否组织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由学院确定,并根据其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6、初试科目第三门为统考数学、报考我校工学各专业且达到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085212]。
四、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自2009年开始,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必须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系统”(简称“系统”)进行网上录取,任何未通过网上“系统”录取的考生都不予认可。所有录取信息必须在复试工作结束7天以内(即4月10日以前)将通过网上“系统”进行提交。
五、加强领导、严格纪律
在复试过程中,各学院(系、所、医院)应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对违反纪律者,将追究责任。务必请各学院(系、所、医院)加强与学校研招办的联系,互通信息,紧密配合,共同圆满完成复试任务。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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