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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学费奖助学金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7-09-16 相关院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我校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对特困学生给予困难补助。
1.设立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委培生等),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给予每生每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档案不转入学校的考生不享受)。
2.设立国家奖学金
我校每学年开展一次国家奖学金评选,奖励金额为每人20000元。(不含人事关系及档案未转入学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委培生等)
3.设立省政府奖学金
每学年开展一次江西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元。(不含人事关系及档案未转入学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委培生等)
4.设立新生奖学金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2000元。
(2)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30%的调剂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00元,其他调剂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8000元。
(3)破格录取和有定向单位且档案不转入学校的考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
(4)新生奖学金用于冲抵学费。
5.设立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含江西省学业奖学金),奖励覆盖面达100%(特等、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比例分别为40%、15%、20%和25%),奖励金额分别8000元、4000元、2000元、1000元,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其中特等奖学金即为江西省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达4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6.安排专项培养经费
学校除各项正常教学经费投入外,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发放培养经费2000元。
7.设置“三助一辅”岗位
“三助一辅”岗位是学校为了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针对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设立的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给予一定的资助费用。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国家其它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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