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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7-05-05 相关院校:华东政法大学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已经公布,现就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地址确认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登陆网址http://yjsbm.ecupl.edu.cn/yjszs_xsb/,其中一志愿考生进入“一志愿登陆”界面,调剂考生进入“调剂生登陆”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登陆界面,对考生联系方式中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和确认。
2、推免生登陆网址http://yjsbm.ecupl.edu.cn/yjszs_xsb/,进入“推免登陆”界面,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界面(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对考生联系方式中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和确认。
3、该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请考生于5月20日之前确认完毕。不进行该项操作将不能下载政审表和调档函。
二、政审表、调档函办理
1、考生完成通讯地址等确认后,点击“政审函”按钮下载政审表,点击“人事调档函”按钮下载调档函,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并报请经办人准确、快速办理。
2、政审表于5月31日之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政审单位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没有工作单位的,请到本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办理政审事宜,应届毕业生的政审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委(党总支)出具。
3、往届生档案于5月31日之前通过机要邮寄等方式寄到我校各拟录取学院(或教育中心);应届生档案于7月中旬前通过机要邮寄等方式一次性寄到我校各拟录取学院(或教育中心)。
因学校放假,请考生务必于上述时间段将人事档案寄至我校,并在信封左下角写明录取学院、录取专业和姓名。新生人事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寄送相关规定统一寄送,否则档案遗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4、新生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需分别邮寄。
5、政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缪老师收 邮编:200042。
6、新生人事档案邮寄地址和接收人信息:
学院(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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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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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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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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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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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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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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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37号楼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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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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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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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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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7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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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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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东风楼1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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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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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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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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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7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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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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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40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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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2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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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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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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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71689
021-6207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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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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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37号楼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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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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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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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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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7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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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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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37号楼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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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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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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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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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7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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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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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37号楼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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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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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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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雨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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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7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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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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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集英楼B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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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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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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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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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70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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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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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集英楼B2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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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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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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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晓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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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709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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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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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汇贤楼B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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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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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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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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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709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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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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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集英楼B3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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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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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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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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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70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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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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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崇法楼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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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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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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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颖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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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70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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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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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集英楼C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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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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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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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晓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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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709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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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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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40号楼西楼1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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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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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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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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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7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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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1、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于5月10日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2、政审表和调档函需要原件的,可下载打印公函后到研招办加盖公章。
3、非全日制考生以及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只需办理政审不需要调档。
4、请务必不要将新生人事档案材料直接寄送至研招办,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5、我校预计于6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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