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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7-04-06 相关院校:湖南理工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湖南理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复试资格
按学校下达本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数的150%左右确定复试考生数。复试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国家2017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条件。具体考生名单或考生编号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时间每人约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
2、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考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
3、专业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领域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状况、心理素质、兴趣特长、综合表达等方面情况。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0.2+专业考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5。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六、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学院根据以上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审批后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联系人:吴哲老师,电话:0730-8646329;138730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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