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7-04-02 相关院校:塔里木大学
为严格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塔里木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具体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要求
1.完善复试方案。本学院根据本单位办学特色、专业要求,完善复试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2.强化复试考核。学院将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院复试各项工作。
史哲院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肇羽
成员:郑国林李洋李国平
下设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四、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
3月30日,携带个人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研究生处报到,领取复试相关表格;然后到史哲院教务办公室报到。
2.体检:3月31日,早上10:00,到校医院统一体检。
所有考生在塔里木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笔试
复试:4月1日10:00-12:00,在综合楼监控教室进行《西域文化史》复试,闭卷考试。
加试:
16:00-18:00,在综合楼监控教室进行《中国屯垦史》加试,闭卷考试。
18:00-20:00,在综合楼监控教室进行《丝绸之路文化史》加试,闭卷考试。
4.面试
4月2日10:00,综合楼监控室进行综合情况面试。
五、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1.专业课笔试(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拟录取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详见塔里木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科目信息汇总表http://yjsb.taru.edu.cn/info/13151/271615.htm)
2.专业综合情况面试(100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每生不能少于20分钟;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六、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初试成绩总分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总成绩=原初试总成绩/5;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3.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调剂、复试、拟录取等相关信息按教育部的规定在相应网站公示。
2.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复议制度。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布复试结果10天内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录取
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扫码关注
考研信息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