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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7-03-24 相关院校:南京师范大学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各专业复试人数及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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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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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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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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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最低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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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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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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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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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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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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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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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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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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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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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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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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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政策
1. 调剂
根据学校调剂政策规定,我院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专业接收高质量生源调剂生,不占学院招生计划。考生递交调剂材料后,学院择优遴选调剂考生,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复试名单。
2. 单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政策参照学校复试办法,计划单列。
三、复试安排
考生需提前网上支付复试费(80元),详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若考生不缴费,将不得参加复试。
1.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报到时请携带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报到时间:3月27日(9:00-16:30)。
报到地点:仙林校区学行楼北楼环境学院E203室。
2.体检
体检费:20元,体检时现场缴纳。
体检时间:3月27日9:00-16:30。
体检地点:仙林校区校医院。
3.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
复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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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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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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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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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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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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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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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行楼6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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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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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8: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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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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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E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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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复试内容
(1)复试笔试(专业课):F164 环境监测与环境工程导论:《环境监测》(第四版),奚旦立、孙裕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环境工程导论》(第四版,第4~10章),(美)戴维斯,(美)康韦尔 著,王建龙 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
(2)复试面试:面试采用口头测试的形式。面试内容含专业基础、分析问题能力、治学态度、创新实践、外语等,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复试现场设置录像和秘书,对复试内容进行全程记录。复试老师分别对学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专业知识提问,复试的同学当场解答,复试老师给定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及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四、成绩计算
1.考生复试后的最终成绩采用综合计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总成绩(按100分计)占5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计)占50%,其中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按100分计)占20%,专业面试成绩(按100分计)占25%,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按100分计)占5%。
2.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25%+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五、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需经教育部备案正式生效。
六、信息公开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5891755
电子邮箱:09314@njnu.edu.cn
联系地址: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环境学院E203室
七、其它
1.本办法的解释权为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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