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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7-03-09 相关院校:吉林大学
基础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质量。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校发﹝2017﹞48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复试办法与原则
1、复试原则: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规定执行。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复试前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培训,并与学院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质量,对复试结果负责。
2、资格审查: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要求,资格审查小组面对考生,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资格逐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资格审查时考生(含校内外调剂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考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及有异议的国内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委培或定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吉林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在吉林大学招生网上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高教处或民族教育处盖章)及考生所在单位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吉林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4)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5)与《吉林大学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6)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均为同等学力考生)。
3、复试条件与资格认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拟定复试名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且初试成绩满足吉林大学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的校内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满足吉林大学所报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非吉林大学的校外调剂考生的本科毕业学校应为国家“211工程”且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生复试分数线及国家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专业及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复试方式: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1.5小时,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外语能力测试50分,其中听力2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面试30分。
5、复试内容:
⑴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⑶创新意识和能力。
⑷外语听说能力。
⑸本学科以外知识的了解,及社会实践等表现情况。
⑹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使用:
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分数线,笔试为60分,面试(含外语听力测试)为90分,其中一项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复试的复议:
复试结果等信息经学院统计完成后,将于3月27日在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网站上公布,如复试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申诉。
三、复试小组及复试地点
1、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复试小组
2、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复试小组
3、病原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复试小组
4、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复试小组
5、药理学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副教授或教授组成,组长由复试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要求每个复试小组要有秘书1名,秘书要由教师担任,秘书对复试的全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记录,留档备查。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全部在场时方可进行复试,成绩有效,有一人不在场或临时离开复试现场均不能进行复试工作。复试表中录取类别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填写。
四、工作日程
(1)3月8日—12日制订、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公布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事宜。
(2) 3月15日参加复试考生体检,资格审查。
(3) 3月16日—17日第一批复试,16日上午9:00新民校区体育馆四楼会议室进行笔试,各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月20日—22日第二批复试,20日上午9:00新民校区体育馆四楼会议室进行笔试,各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3月23日—3月24日复试成绩统计整理。
(5)3月27日上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6)4月1日—4月7日,调档审查。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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