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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推荐免试办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1-07-22 相关院校:中科院心理研究所
近日,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发布了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详情如下:
关于接受推荐免试攻读心理所2012年硕士研究生的说明
欢迎国内重点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与我所研究生部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有意者可到中科院心理所主页http://www.psych.ac.cn,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并于2011年9月1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达研究生部。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一、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 《中科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一式1份;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 国家英语6级成绩(430分以上)证明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证明1份、或GRE成绩(语文笔试550分以上、作文4分以上)证明1份、或其他与以上相当的英语水平证明1份(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3. 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
5. 两份专家推荐书(下载)。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二、报名及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前请先联系导师确认招生名额并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进入网上报名,选择推免申请。
2、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及邮政编码为: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4号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100101
复印件均请使用A4纸。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三、复试及录取
申请材料评审后,我所将于2010年9月20日左右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所参加差额复试。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还须持我所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10日至14日)到所在母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无法录取。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所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所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复审和录取
2012年4月左右,我所将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复审(请关注我所网站通知)。复审合格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
如有困难或疑问,请与研究生部联系。
电话:(010)64888628,64864191
联系人:徐跃玲、杨光炬
E-mail: yanjsb@psych.ac.cn。
传真:010-64872070
心理所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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