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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招办答疑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10-20 相关院校:甘肃政法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录问答
问1:甘肃政法学院是一所什么样的大学?
答:我校是甘肃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组建为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1985年开办专科教育,1989年开办本科教育,2006年取得硕士研究生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展研究生教育,2009年取得法律硕士授权资格,2010年获批法学、工商管理两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14年获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是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院校和教育部确定的地方院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院校,2015年学校成为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经过60年的建设,特别是开办普通高等教育以来的快速发展,学校现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法类高等院校之一。
问2: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如何注重法律硕士的“实务型人才”特征?
答:近年来,为避免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上的“一刀切”,我校积极探索“研究型”与“应用型”并重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在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数轮的分析和整合后,提出培养学术型研究生突出其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素养,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则突出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分类培养改革目标。尤其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上,实施双导师制,加强了实践教学环节、拓展了实习基地建设、密切了学校地方合作,明确了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我校特色、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2013年,学校组织申报的《全日制法律硕士实践能力培养体系改革》项目获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00万元支持。2014年,学校制定并实施《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始齐头并进。。
问3: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政策有什么重大调整?
答: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统一由教育部管理。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两大类型,分别编制下达招生计划,实施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职报考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统一命名为“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同时从事相关职业和社会实践,由招录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我校2017年只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问4: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毕业生就业渠道上有什么特色?
答:多年来,我校法律硕士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除传统的政法机关、律所、事业单位等就业渠道外,还在大型国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单位以及投融资机构颇受欢迎。
问5:甘肃政法学院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有什么师资优势?
答:目前,我校共有在岗硕士生导师154名,其中校内导师108名,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导师46名。校内导师中,副教授63名,占总数的58.33%,教授43名,占总数的39.81%,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24名,占总数的22.22%。
问6:甘肃政法学院2017年招录法律硕士的名额有多少?
答:我校2017年招录法律硕士人数约也为130人左右。
问7:如何获悉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招录的详细情况?
答:拟报考我校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实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http://yjsc.gsli.edu.cn/)官网发布的招录文件、简章和相关信息以及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http://msite.eol.cn/1446/index.s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推送的信息。咨询电话:0931-760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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