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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招办答疑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05-22 相关院校:南京中医药大学
关于2016级硕士新生咨询热点问题的相关说明
2016级硕士新生:
为方便各位考生办理相关事项,现对录取通知书发放、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调档函等相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1.拟录取考生需提交《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往届生应请单位人事、党务部门或人事档案托管处填写政治审查表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应请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政治审查表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6月10日之前邮政寄至研究生招生办。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请考生于2016年7月8日前送达或通过邮政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
3.《档案调挡函》:调档函原件(仅限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所有非定向考生必须在开学一个月内将档案寄至我校,否则将影响生活补助的发放。本校应届毕业生的档案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直接转至研究生院,不需个人邮寄。档案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12号信箱;邮编:210023;联系人:陈珂;联系电话:025-85811028。
4.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下旬通过EMS寄发,请确需变更通讯地址的新生将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于5月30日之前发邮件至nzyyzb@163.com,邮件标题为“硕士通知书地址变更”,逾期不予更改;需要自取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届时可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届时按照通知要求到校自取通知书。
5.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新生党员(定向培养新生除外)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我校。请勿将介绍信密封在个人档案袋内,报到时将介绍信单独交我校学校组织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省外高校请开至“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内高校请开至“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基层党组织(报到单位)请开至“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
6.考生可至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板块自行下载《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各类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12号信箱;邮编:210023;联系电话:025-85811028。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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