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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04-21 相关院校:华东政法大学
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档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已经公布,现就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地址确认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登陆网址http://yjsbm.ecupl.edu.cn/yjszs_xsb/,其中一志愿考生进入“一志愿登陆”界面,调剂考生进入“调剂生登陆”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登陆界面,对考生联系方式中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和确认。
2、推免生登陆网址http://yjsbm.ecupl.edu.cn/yjszs_xsb/,进入“推免登陆”界面,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界面(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对考生联系方式中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和确认。
3、该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请考生于5月15日之前确认完毕。不进行该项操作将不能下载政审表和调档函。
二、政审表、调档函办理
1、考生完成通讯地址等确认后,点击“政审函”按钮下载政审表,点击“人事调档函”按钮下载调档函,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并报请经办人准确、快速办理。
2、政审表于5月31日之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政审单位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没有工作单位的,请到本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办理政审事宜,应届毕业生的政审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委(党总支)出具。
3、往届生档案于5月31日之前通过机要邮寄的方式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应届生档案于7月中旬前通过机要邮寄的方式一次性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档案务必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凡通过其他方式邮寄的,学校将一概不予接收,档案遗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需分别邮寄。
5、邮寄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缪老师收邮编:200042。
三、其他事项
1、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于4月25日前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公函,过时不再受理。定向就业考生只需办理政审不需要调档,定向考生还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有关事项请关注东方法学网相关通知。
2、我校将于5月底前在东方法学网上公布政审材料和档案未到考生名单。在此之前请考生不要来电来人询问关于档案、政审材料是否到达等问题。
3、我校预计于6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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