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研究生导师介绍:任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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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1-2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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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宏,男,1955年9月生,汉族,重庆市人。现任重庆大学教授、博导,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重庆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并担任教育部、建设部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土建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院2007、2008“中国工程管理论坛”第一、二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学术期刊《建筑结构学报》、《建筑经济》等的编委、重庆市监理协会副会长、重庆市造价协会副理事长等职。1996年,被国家人事部批准为百千万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998年,被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4年,负责的《工程项目管理》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2007年,当选重庆大学教学名师和重庆市教学名师。 任宏同志1988年公派赴英国留学,1992年获博士学位,后于英国从事了二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回国后长期从事工程管理、技术经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土地资源管理、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教学及研究工作,经过20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系列教学、科研成果。先后承担了国家和有关部委下达的20多项科研课题,发表100余篇学术论文,编写国家“十五”、“十一五”规划教材和专著7部。同时,还对教学内容和方法进行大胆的创新,从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角度完善了我国工程管理、造价管理学科体系,针对教学体系中技术课程的核心地位及难掌握的关键性难题,主张推动工程管理专业教学“技术课程中的白话”革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融合学科体系终的各个知识平台,从“材料选用、物理搅拌”到“化学融合”教学方法“三步曲”的跨越。此外,针对我国当前大量存在的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的超大型项目,提出了“巨项目管理”的理论及方法体系;针对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问题,提出了一些创造性的观点和理论,在实践中较好地解决了城市开发中土地征用和拆迁各种社会问题;提出了建设项目管理风险生命周期与风险关系等相关风险管理理论;提出了城市价值决定房价理论,就城市价值与房地产开发之间的辨证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改变了过去对房价泡沫认识单一的缺陷,为宏观调控提供了可靠的政策建议。以上成果已为国内有关研究机构所采用,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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