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相关招生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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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9-20 17:20
楼主
1、问: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需要完成哪些程序?
答:(1)资格自审:考生身份是否属于少数民族,且处于国家公布的符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源地。 (2)到生源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确认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报考资格。 (3)按全国硕士生统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向我校研招办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和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的差额复试。 (5)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与定向省、市及单位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协议书。 2、问:报名时报考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若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其他类别考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能否转报其他类别? 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报考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能转录其他类别。但根据教育部规定,若初试分数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3、问:如果网报时未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否能够补报? 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能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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