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我们为之前赴后继的“鸡肋”
查看(1071) 回复(2) |
|
香尔滚姐姐
|
发表于 2014-10-17 12:57
楼主
我作为一个不太喜欢发帖灌水的80后,一定在深夜不吐不快的缘由既是想为自己研究生法律学习的生活做个总结纪念,同时也是因为作为班级群主经常在每年研究生录取的4、5月份收到陌生学弟学妹的加Q邀请,希望从我这里获得一点应考的经验,并了解一些学校的情况。看着前赴后继追寻着法硕梦的学弟学妹们,每每让我想起几年前的自己也是如此懵懂却热情的为着一个理想而勇往直前。但回首来时路,换做当下的自己是否还会选择如前,我想我会有一番不同的规划和更多的思考,这并不是说要放弃我们的法律人的梦想,而是更加理性的看待我们的未来规划。所以我的这篇帖子并不是考研经验的指导,甚至有着泼凉水的嫌疑,仅供大家在繁忙的考研准备中,也能偶尔停下一直向前的脚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未来,毕竟考研和读研只是一个过程,我们最终都是要归结于生活的。
从10年开始备考到11年读研至今我已经毕业近三个月,作为一名本科非法律专业的法律硕士毕业生(这种法硕非法学的叫法和可以与法学法硕区分的称呼还真是煞费苦心)走过的四年法律学习之路(包括一年研究生备考的学习)中发生了很多本科时不曾体会的困惑,一路跌跌撞撞走来,最重要的体会就是如今法硕专业的设立相较于培养美国JM类同模式的法律应用型人才的初衷,更多的沦为圈钱办学的工具,真正的法律硕士教育成功的学校很少很少。我就读的学校是一所北方沿海城市特色院校,当年也曾经在网上拜读过不少赞美该学校法硕专业的帖子,但事殊时异,我入学的时候法律硕士专业据说刚刚从成人教育学院转回到法学院,隐隐可见当年学长学姐们与学校斗争的残余硝烟,在这样的气氛下我这一届的学生终于迎来了在法学院而不是成人教育学院开始的研究生生活。第一次与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导员见面开会,他们强调的最多的并非是三年的课程设置和学习规划,首先强调有事找导员,不能越级汇报“情况”,当时的我们对于这些问题其实并没有太多的反感,大家大都沉浸在刚刚研究生入校的新奇感中,大多数的人可能也没有在本科时期经历过像电视剧中的闹校风波,只是隐隐觉得我们似乎已经成为重点关注对象。 与重视我们的“思想情况”相比较而言,对于我们的学习课程安排虽然在研一的时候及其充实,也有一些例如法律诊所之类的新科目,但大多数承袭了本科生的教学模式,是否有案例模式要看任课教师的自主安排,虽然有主要分管法硕专业的副院长,但其在课上教学上的关注程度乏善可陈,我们只能在本科教学下进行了两年的学习,因为第三年除了论文和个别同学的选修课外,是没有任何课程的。唯一从我们这一届开始恢复的一个新制度就是双导师制(论文导师+实务导师),因此产生的实务导师课程,倒是因为实务导师大多是法官和检察官而颇具教学实务培养价值,只可惜就课程而言还存在着学院组织不力,律师导师缺乏(似乎学院相关负责人刻意的更多关注法官实务导师的聘请)的问题,但无论如何这算是我三年以来比较认可的课程设置。曾经看过一些帖子,似乎课程设置的问题不仅仅是我的学校独有的问题,很多法学院法硕专业的培养模式都很有问题,难以在法学教学模式多年来形成的既定模式中得到突破,这就注定了我们除非自学能力超强,否则我们的法硕研究生也仅仅是法学本科教学的重复。另外,导师问题也是法硕学习中比较突出的矛盾,近年来各个有权招收法硕的院校都在扩招,这就导致了每个导师除了法学研究生外还要带大量的法硕研究生,本来师傅带徒弟的研究生模式是十分有实践意义的,但由于人数多,老师们精力有限,根本无法用心教授,有些教师甚至一年到头与学生见不了几面,虽然很多老师都善意的说“可以随时来找我”,但这句话的水分很大,有的老师是真心实意,有的也许只是客套话,作为一个学生不仅要培养学习能力,也要培养“追踪”导师的技能,真是何其悲哀。当然,追着导师找人的学生也并非都是法硕学生,只是由于人数问题法硕学生的情况更加突出一些,所以一定要有心理准备。当然如果你幸运的分到了及其负责的老师,那就好好跟着老师学习锻炼吧! 作为研究生,除了一如既往的学习,锻炼实践能力也很重要,所以通过司法考试和抓住实习机会是十分重要的。这与我们本科毕业之后就找工作走人有很大不同,如果不过司考我觉得甚至读研的意义都甚微。而对于司考,学校是不会有专门的课程帮助你复习的,一切都要靠自己,有时同学之间开玩笑,甚至大家都会觉得司考录音中的老师才是我们法律之路的真正领航人。在这里我想说的是,选择法硕之路,最重要的是该考的证一定要有,该积累的的实践经验一定要经历,实力证明一切,每个人其实都有自己的主观想法和偏见,并不是所有出身纯正法学专业的老师都能够认同法硕这个专业的产生,他们既不会把我们看做真的不懂法从头培养的法本小白那样,精心地从头培养;也不会把我们等同于法学研究生,因为我们确实只是一群经过了短暂一年法律“野路子”学习(毕竟我们没有进行过系统的法学学习,更多的学习内容倾向于应试)。所以法硕人在没有成熟的培养机制的大环境下生活的很艰难。学习的问题是一方面,生活中更是如此,既然是专业学位,似乎就有天然的将我们约等于在职硕士的不良倾向,因此所有事关权利的名额比例都是最低的,拿我所在的班级举例,全班四十几人研究生三年期间只有1个入党的名额;研究生期间评比校级优秀团干、团员的名额甚至有一次被本科的学生拿走,学院为平息风波,学院自己买了几张奖状,填了名字盖了章,作为学院自己设的奖发给了本该得校级奖的几名同学算补偿;研究生前两年的奖学金都会迟延发放,最后一年的奖学金时至今日也没能兑现,仍然以学院亏损的名义在拖延,甚至导员已经暗示没有钱的情况下就没人发放不到一千意思一下就算了,而我们正常的奖学金特将是能达到将近一万五,最末等奖也有4000(其实就是补助了),而对于此事学院领导一直没有给学生一个交代,导员也仅仅通过QQ进行单方面的非正式解释,学生打电话追问相关负责的副院长,副院长的回复是“学生和学院就好比学生和家长,家长没钱,难道你们要逼死家长?”。也许我们的情况不能代表普遍法硕的境遇,但至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与权利相反我们的义务却不少,每年打扫学院老师办公室的工作都由导员积极指挥开展,出观众的时候也不在少数,我甚至能够记起第一次充当的观众竟然是教师节替老师们开教师表彰大会。 牢骚发了这么多,但是我很开心我已经顺利毕业了,但你们还在追寻法硕梦的路上,法硕虽然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但也会根据学校的不同有所变化,所以提前考察好学校情况是很重要的,当然这也是转变你身份的一种途径,毕竟毕业之后你就可以报考允许法律专业报考的公务员考试了,对于这一点也需要提醒大家,公务员的部分岗位会明确表明需要的是法学,法律专业不能报考,一心加入公务员队伍的同学们要有准备。最后,我想说一说法硕的就业,这应该是我们很多人转专业读研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寻找一份和法律有关的终身工作(无所谓工作是否和法律有关的同学除外),那么相关的岗位基本就是公司法务、律师、公检法等相关公务员再有就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中也会招聘法律专业的学生(但银行和保险提供的职位大多都是与法律无关,理财经理和保险理赔之类的居多,审贷业务和后台法律业务基本不可能给我们来做)。这些单位招聘的要求中都不可或缺的有“取得司考证”这一项,或者有司考证优先,这也凸显了司考的重要性。公务员考试又是一次大考,考中的几率较小,因为你通过了千人过独木桥的笔试还有万恶的面试在等着你,而且公务员目前的趋势来说普遍工资不高,这对于对工资有追求的硕士生来说是个问题,另外现在的法官压力十分巨大,也是一个比较有挑战的工作,每年人均300多件案子的工作量不是开玩笑的;对于律师,千万要有理性的认识,“离婚律师”看多了,美好的想法太多是不切实际的,我在的北方沿海城市,一个刚刚入职的律师助理是不分你是本科生还是硕士生的,好一点儿的律所给交五险一金,税后2000多一点,大多数的律所甚至五险都交不全,月入1500的工资连租房都成问题,一般都是签1年的合同(这和正规公司2年、3年签的合同很不一样,更体现了律师流动性强的特点),试用期还经常超期,但这就是现状,当然涨工资的空间是有的,但是起点就是这么低,你懂法律也没用,行业规矩就是这样;相比较前两种职业选择而言法务可能是你入行的时候普遍薪资较好的职位了,但发展空间小,一般都是作为公司的附属部门,没有太大的发展空间,最后去律所工作或者考公务员的人很多。最后要讲的是就业率,我只能说十分低,这就是学习法律的最大弊端,就业困难,不过你有司考证的话,你基本还能有一个律所的工作保底,不想多说,当然以上的求职问题都是建立在凭借个人能力的基础上来说的,家里有安排的不在讨论范围之列~ 平心而论研究生生活苦乐参半,虽然经历了本科不曾经历的许多,但也获得了成长和斗争经验,看到了更真实的社会和学校,也结识了一些难能可贵的朋友和贵人。小马过了河才知深浅,希望我的言论在给大家茶余饭后增添一点读物之外,能够对大家有所助益。仅代表我的个人观点和个人经历,希望法硕专业能够有更好地发展,论坛里的孩子们都能万事如意,顺利实现研究生的梦想! 来自网友师兄amy.s.w |
大玉儿 
|
发表于 2014-10-25 10:00
沙发
支持
|
大玉儿 
|
发表于 2014-10-25 10:00
3楼
支持
|
大玉儿 
|
发表于 2014-10-25 10:00
4楼
支持
|
香尔滚姐姐
|
发表于 2014-10-28 19:25
5楼
<span>大玉儿 </span> 发表于 2014-10-25 10:24<br />支持
|
香尔滚姐姐
|
发表于 2014-10-28 19:25
6楼
<span>大玉儿 </span> 发表于 2014-10-25 10:24<br />支持
|
香尔滚姐姐
|
发表于 2014-10-28 19:25
7楼
<span>大玉儿 </span> 发表于 2014-10-25 10:24<br />支持
|
回复话题 |
||
上传/修改头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