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单独考试的报名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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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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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9-13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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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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