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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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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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7-29 09:28
楼主
1、哪些考生可以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三支一扶计划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4)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考研照顾的专业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 [0827]、农业工程[0828] 照顾专业是自主定线的,跟其他的工科线等没有任何关系。意思也就是你要是报考照顾专业的研究生,只要达到制定的照顾专业的国家线就可以了。但是,这是该专业全国最低要求的分数线,并不意味着你到了该分数线就可以被录取。如果是34所,他也会有一个照顾专业的线,达到这个线就可以了。 3、哪种类型的考生可以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优惠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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